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7    浏览次数:1

  豫安委办﹝201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搞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研究,从即日起至2月28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豫安委明电〔2013〕1号)精神,开展烟花爆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二)有关地区对近期发生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爆炸案件依法查处情况。

  二、督查安排

  (一)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6个督查组(具体安排见附件)。每个督查组由省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组未督查的地区,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政府安委会按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有关部门督查落实。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有关政府及相关单位关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二)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抽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单位,重点督查县、乡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工作结束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安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活动,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工作。

  (二)请各督查组于2013年3月5日前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总结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组分组安排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平党生 省安监局党组成员、执法总队总队长

  成  员:钱永亮 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

  孙平山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主任科员

  杜玉清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人:钱永亮

  督查地区:周口市

  第二组:

  组  长:苗章栓省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成  员:岳跃军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文天军 省安监局执法总队副支队长

  联系人:岳跃军

  督查地区:驻马店市、信阳市、固始县、新蔡县

  第三组:

  组  长:陈志中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孔金峰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主任科员

  王广庆  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调研员

  联系人:孔金峰

  督查地区:开封市、商丘市、兰考县

  第四组:

  组  长:闫新富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成  员:朱智勇 省质监局监督处副处长

  吴剑飞 省安监局执法总队副支队长

  联系人:朱智勇

  督查地区:南阳市、漯河市

  第五组:

  组  长:李建国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何燕平 省工商局调研员

  崔焕亭 省安监局执法总队副支队长

  联系人:何燕平

  督查地区:洛阳市、许昌市

  第六组:

  组  长:张朝显省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徐  伟 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主任科员

  郝  涛 省工商局副主任科员

  董  亚 省质监局执法处主任科员

  联系人:徐  伟

  督查地区:郑州市、新乡市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