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在厅属单位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4

甘科财[2013]14号

  厅直属各单位:

  近期,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技部就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监督管理,规范科技经费的管理使用,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提出了要求。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决定在厅直属单位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厅直属单位对本单位2009年至2013年9月末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 检查重点

  1.财务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本单位现行科研经费管理、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部门职责是否清晰。

  2.财务管理现状。全面摸清本单位近五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数量、科研经费投入总量、经费管理等基本情况,检查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服务能力是否能满足科研活动的需要。

  3.经费预算管理。全面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法,检查经费预算编制、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经费支出管理。全面排查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现象。

  5.内控监督机制。全面检查单位、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完善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2.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准确把握政策,努力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从体制、机制上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各单位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以及自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2013年11月30日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厅。我厅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

  联系人: 屠文俊

  电   话:8882017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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