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19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各地专利管理部门、中省直单位的科研部门作为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确认材料表》;
2.申报项目统一由各地专利管理部门、中省直单位的科研部门直接送交或邮寄省科技厅专利管理处。
二、报送材料
1. 推荐函1份(见附件2);
2. 申报项目材料1份,项目所需要的文件:《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
3. 申报项目的电子版材料1份,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ilinzhuguanglu@163.com。
三、具体要求
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2. 项目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
凡项目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 推荐函。
吉林省科技厅
2016年3月16日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朱广禄 仲崇玉
电 话:(0431)88955472 88955365
传 真:(0431)88955472
电子邮箱:jilinzhuguanglu@163.com
地 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433室
邮 编:130041
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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