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兴业和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暂行办法》(豫工信〔2010〕330号)、《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办法》(豫工信〔2010〕332号)的规定,现就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和程序
按《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暂行办法》、《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二、推荐数量
各省辖市分别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3个;小企业创业基地不超过3个;省直管试点县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或小企业创业基地1个;省直单位服务平台直接申报。结合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布局,优先推荐列入窗口服务平台的项目。
三、时间和要求
各地和相关单位于2月5日前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推荐文件,申请表和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展指导处(申请表电子文档发至zxjfzzdc@126.com),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具体文件和相关表格在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www.smehen.gov.cn下载。
联系人:王庆甫 张 骏 刘 青
电 话:0371- 65507600 65507615-17(传真)
附件:1. 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doc
2. 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