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牧办发〔2013〕1号
厅机关各处室(办、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厅领导指示精神,为了更好地依托甘肃农业信息网加强全省农牧业网络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切实发挥甘肃农业信息网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窗口与桥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厅系统农业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宣传报道的时效性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抓好本处室(单位)的信息工作,并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向厅办公室和省农业信息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或相关人员陪同厅领导调研和参加相关会议等活动,必须在活动结束当天撰写宣传稿件,配发工作图片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报送省农业信息中心,省农业信息中心要在当天上网宣传。各处室(单位)要定期撰写稿件,及时宣传报道本处室(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对于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的涉农热点问题,相关处室(单位)要迅速反应、掌握实情,第一时间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进一步加强各类会议的宣传报道
凡是由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承办或组织的全国、全省、全厅相关业务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在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的同时,要通知省农业信息中心、甘肃农业杂志社参与宣传报道,也可将有关材料及图片直接报送省农业信息中心和甘肃农业杂志社。对有关全省性的工作安排、工作通知、工作动态要及时向省农业信息中心传送;对非保密性业务和实用技术信息资料要随时向省农业信息中心传送,努力构建内外联动、有序高效的信息宣传新格局。
三、强化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陪同厅领导调研或参加相关会议等活动,要注重相关资料和图片的收集,活动结束及时整理资料,报送厅办公室存档。整理收集的照片要反映实地工作场面、会议召开全景、农业发展风貌。要紧密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手段、创新方法,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农业宣传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信息和资料报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办公室 安国民 8179162
省农业信息中心 姜 维 8179235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