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10-08    浏览次数: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通用航空业是以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为核心,涵盖通用航空器研发制造、市场运营、综合保障以及延伸服务等全产业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具有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迅速。但总体上看,我国通用航空业规模仍然较小,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展缓慢,航空器自主研发制造能力不足,通用航空运营服务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航空消费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为加快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实现通用航空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抢抓国家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政策机遇,促进我省通用航空业发展,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相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3大部分20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壮大通用航空制造产业、有效使用低空空域、强化全程安全监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土地供应、强化人才支撑。

  (一)关于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业的政策机遇,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安全第一和创新驱动并举,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着力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空管保障能力,大力推进通用航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努力把安徽打造成为全国通用航空制造业基地和通用航空区域服务中心。

  二是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建设16个以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设区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通用航空服务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50%以上的5A级旅游景区,初步建立满足通用航空需要的支持保障系统。力争发展通用航空企业10家以上,通用航空器达到90架以上,年飞行量4万小时以上,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300亿元。

  (二)关于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从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壮大通用航空制造产业、有效使用低空空域、强化全程安全监管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任务。

  一是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包括积极发展交通运输服务,扩大公共服务和生产应用,鼓励航空消费3条具体任务。主要通过支持采用多样化机型,发展面向地面交通不便地区和其他特定区域常态化短途运输。积极发展公务航空,满足个性化、高效率出行需求。加强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领域的应用,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扩大通用航空农林作业面积,推广通用航空在工业与基础设施建设、国土及地质资源勘查、环境监测、警务巡逻等领域应用。支持通用航空公司、俱乐部、教育培训机构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航空会展、飞行体验、空中跳伞、航拍航摄、飞行培训等服务,扩大通用航空爱好者和消费者群体。

  二是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包括统筹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标准,完善审核程序,强化协调发展4条具体任务。主要是加强全省通用机场整体布局规划,做好与土地、城市等总体规划及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依托现有支线机场,适当增设通用航空设施,兼顾区域内通用航空需求。立足市场需求和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通用机场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编制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对新建通用机场项目,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批准的规划办理审批或核准。加强区域协作,鼓励相邻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共建共用通用机场。支持合肥等地建设综合型通用机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通用航空服务。

  三是壮大通用航空制造产业。包括加强整机研发,完善产业配套,促进产业集聚3条具体任务。主要是积极吸纳国内外通航优质资源,构建我省通用航空业研发创新体系,重点突破通用飞机整机系统设计、制造、测试、集成开发等关键技术,形成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小型公务机等整机制造能力。大力发展关键航空机载设备、航空部件研发制造和集成供应,以及气象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航空电子测试设备、空管地面设备等相关产业。积极支持芜湖航空产业园创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加快建设合肥、芜湖、六安等航空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集群,推动形成“大企业带动、小企业跟进、配套齐全”的集聚发展格局。

  四是有效使用低空空域。包括科学规划空域,强化协调服务,提高审批效率3条具体任务。主要是加强与军方及民航监管部门沟通,科学规划全省低空空域,在保证国防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为通用航空释放低空空域资源。密切与空军、民航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军民航空域管理指挥协调机制,加强空中交通管制、告警、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等管理,为通用航空空中飞行提供保障。提高飞行审批效率,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完成审批。对执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与反恐处突等紧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务的飞行计划,应做到随报随办随批。

  五是强化全程安全监管。包括确保运行安全,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市场秩序3条具体任务。主要是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通用航空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建立全省通用航空数据库,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有效加强对通用航空活动主体的监管。规范通用航空活动审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充分发挥通用航空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规范行政管理,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创业和多元化发展。加强通用航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通用航空市场。

  (三)关于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土地供应、强化人才支撑4个方面,提出促进我省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具体保障措施。主要是通过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资金、土地、人才等政策的支持,形成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贯彻落实

  各地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通用航空业发展的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出台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推进合力。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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