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举办县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6    浏览次数:5

甘农牧函〔2013〕452号

  有关市、县农牧(农业、畜牧)局(委)、条山农场: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县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技术水平,切实发挥县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作用,按照农业部和省农牧厅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兰州举办“十一五”期间投资建设的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中心)检测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气相色谱原理及农药残留检测技术;

  2、液相色谱原理及农(兽)药残留和禁用物质检测技术;

  3、原子吸收和原子荧光原理及重金属检测技术;

  4、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常规仪器原理及检测技术;

  5、微生物检测原理及技术;

  6、抽样及样品处理技术;

  7、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和要求及认定程序。

  二、承办单位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三、参加人员

  “十一五”期间投资建设的项目县区,每个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中心)派2-3名检测人员参加培训。

  2008年投资建设的项目县区:

  兰州市(城关区项目)、崆峒区、酒泉市(肃州区项目)、临洮县;

  2009年投资建设的项目县区:

  秦州区、敦煌市、庆阳市(西峰区项目)、永靖县;

  2010年投资建设的项目县区:

  榆中县、永昌县、武山县、凉州区、甘州区、高台县、宁县、安定区、渭源县、武都区、夏河县、条山农场。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8-13日,11月8日报到。

  地点:八一宾馆(兰州市定西路103号)

  五、培训结业

  培训结束,对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关要求

  1、“十一五”期间投资建设的项目县区必须派人参加;

  2、11月9-10日为理论知识培训,11月10-13日为检测技术培训;

  3、理论知识培训在八一宾馆,检测技术培训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实验室(农业大厦);

  4、参加培训人员自带实验工作服等。

  七、联系方式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李卿:18919875705 ,15101307670

  传真:0931-4866796

  务必于11月7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传真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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