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6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4年度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省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竞争力较强,市场容量较大,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优先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转化科技成果(新专利)形成新产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自主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的企业;优先支持纳入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重点培育企业;优先支持获得了银行贷款或者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优先支持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内的企业。

  已经承担了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2014年的项目。不支持同一年度申报了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

  二、支持领域

  2014年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将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围绕湖北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链发展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激光、智能制造、磷化工产业链,及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支持类别

  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分为一般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项目和直接投资项目三类。一般项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及中试,给予必要的资助;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项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技术交易合同,承接应用新科技成果后,按形成的新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资本金投入项目通过财政资金参股方式持有被投企业股权,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本结构,为其创新发展注入资本金。

  四、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直接研发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10%。;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上年度用于高新产品研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一)一般项目。

  1、申报的项目,目前产品尚未形成大规模销售;

  2、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资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执行期为两年(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二)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科技成果,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年度之后起两年内,可申请此类项目。

  2、技术合同必须在有资质的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可以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上查询,网址http://www.ctmht.net.cn/)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新产品是指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重点支持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4、企业如果有多个符合要求新产品可以累积计算,省创新基金将原则按照新产品两年累计销售收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资本金投入项目。

  1、企业实有资本500万元以上;

  2、企业持续盈利2年以上;

  3、企业资本结构清晰、治理结构规范。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 .gov.c 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负责推荐项目。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报省科技厅高新中心。

  3、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4年4月20日17:00截止。

  4、联系人及电话

  胡 焱  027-87135665

  赵 峰  027-87135657

  宓 众  027-87135659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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