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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9    浏览次数:3

各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67号)的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广西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坚持向基层一线、企业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对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推荐条件,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

  (二)坚持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推荐人选要符合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三)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等中推荐产生。

  (四)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创办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不超过8年(2005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和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四)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或高等学校(含其内设教学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含企业研发机构)等;

  ——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明显,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完备的人才培养条件和创新服务设施;

  ——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科教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

  ——在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及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三、推荐名额

  国家分配到我区各类人才推荐名额分别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5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5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

  由于名额有限,请各单位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3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不超过3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超额不予受理。

  2012年已推荐但未入选的对象,各单位可在限额范围内再推荐申报一次。

  四、推荐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填好申报书,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后报我厅,由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出候选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我厅会按照要求将所有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上报科技部进行最终评审。

  (二)推荐材料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送(http://program.most.gov.cn),按网站注册指南进行用户注册,等待审核(审核一般需3-5个工作日,如申报人所在申报单位在该申报中心已申请有账号,可直接用该账号进行申报)。待审核通过,申报人登录,选择左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一栏,点击“推荐表”,申报人按照申报人才类型选择相应推荐表,填写相关内容,最后生成并打印非正式版推荐书(带水印)。请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8份)、申报人选(对象)情况简表(电子版)送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913房间)。

  (三)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

  (四)同一申报对象仅限申报一项任务,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 谢美清

  电 话:0771-2633078

  电子邮箱:kjtzsc2004@126.com

  申报系统资讯联系人及电话:王莹 010-68598261

  附件:申报人选(对象)情况简表

  2013年6月6日

相关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申报人选(对象)情况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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