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明确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在征求市州局、省局各处室、省局直属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2014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2月12日
2014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坚持提质增效升级,以改革创新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进一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为促进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围绕以上要求,2014年全省系统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坚持统筹谋划,全面落实重点改革任务
1。完成食品职能划转工作。加快落实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落实未划转的市县局食品职能划转工作。
2。加快推进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制体制创新,推进市、县质监事业单位改革,全面规范系统市州以下事业单位设置,重新核定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编制,基本实现市州编制落实到人。逐步深化质监系统的各类改革。全面启动稽查编制到人工作;妥善处理部分省局可以决定的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系统干部档案整理,全面梳理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加强调研,做好体制改革风险预判,加强维稳应急体系建设。
3。推进技术机构整合。重点推进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强对各地质监部门和特检机构的指导督促,配合整合后的湖北特检院开展资质核准、人员变更和各项业务工作展开等。推进整合后湖北特检院的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探索支持湖北特检院同武汉市、中部省份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联盟。理顺市州质监局特设科和整合后特检机构的工作关系,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研究有效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能划转或调整的问题。总结特设机构整合经验,为湖北质监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4。研究谋划推进质量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研究适应分级管理、基于业务指导下的质量监管、行政审批、执法联动、人事财务工作新机制,顺利平稳推进体制调整工作。
5。积极推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推进行政许可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提升行政许可工作绩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的优化再造,规范工作流程。大力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公开反馈"。
二、坚持提质增效,完善质量兴省工作体系
6。构建质量共治格局,创造提质增效浓厚氛围。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质量考核、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及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共治、共享。
7。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报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对2014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8。开展质量工作考核。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制定《2014年度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认真准备迎接国务院对省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全面启动省政府对各市州的质量工作考核,鼓励地方启动对县市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推动落实质量工作考核经费。
9。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制定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市活动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强宣传动员,在大中型企业中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激励机制,推动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争创和申报。
10。加大质量兴企工作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兴企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质量兴企绩效评价,组织对湖北名牌申报企业的现场抽查,进一步完善《湖北省质量兴企绩效评价指南》。
11。建立品牌培育新机制。力促省政府出台湖北名牌评价管理办法;力促湖北名牌向更多服务领域延伸;创新湖北名牌的评价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湖北名牌的社会影响力。推进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把名牌创建的重心由名牌评价向名牌培育前移。在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的产业园区积极稳妥地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
12。推进"千百十"卓越绩效工程。动员更多的企业参与卓越绩效标准的培训,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促进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符合湖北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认真做好第五届长江质量奖评定,组织已经获得长江质量奖的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
13。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力争通过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全国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帮助企业解决一部分质量问题,营造良好的质量氛围。
14。拓展质量管理工作新领域。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做好质量分析报告工作,逐步在全省全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的建设。抓好首席质量官制度和质量专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试点,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推进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15。深化产品质量担保责任的落实。继续推进产品三包制度的贯彻落实,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等制度,形成上下游环节层层追溯的约束机制。
16。开展质量兴省课题研究。提出我省质量兴省战略新思路、新对策,为深化质量兴省战略作出顶层设计。
三、坚持融入产业,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17。围绕省委"四化同步"、"四个一批"工程,发挥湖北特色农业和优势资源,加强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促进湖北农业向产业化和现代化转变。完善我省主要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第八批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专题培训,加大示范项目推广力度。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
18。巩固工业标准化主阵地,推动湖北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抓好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配合总局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建立标准支撑质量治理、品牌创建、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日常管理,提升地方标准整体水平。鼓励企业主动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东湖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
19。拓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新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及政策研究,做好传统服务业标准化,探索金融、物流、科技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新领域。贯彻落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20。加强对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标准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完善"湖北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审奖励办法。组建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库。
21。深入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编制下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
22。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大力开展民生计量工作,规范计量行为,推进自我承诺,建立诚信联盟,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公平公正的计量秩序。
23。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整治。实施能效标识计量检验技术规范,加大能效标识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技术保障体系。搭建全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建立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计量数据采集系统。积极开拓碳排放、排污、水资源利用计量工作领域。推进全省碳计量专家技术委员会建设,开展碳排放检测标准的研究制定、低碳计量测试技术的研究。
24。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建立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保保、能源资源及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强制检定工作能力。
25。 完善规范公共检测平台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和完善一批政府认可、效益明显、运行规范,支撑与引领产业发展的公共检测平台,严格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建设方式和用途,严格验收标准。
26。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和质检中心建设,重点跟踪服务全省系统十大公共检测平台建设,继续推行全省系统重点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加强全省系统重点项目督办;加强在建、建成基本建设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提升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的能力。加大湖北数字标准馆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完善国内外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信息的实时跟踪、收集、研究与传递机制。发挥中南计量测试中心技术主平台作用,推进构建全省产业计量测试平台。提升计量测试技术的应用能力和解决能力,加强对电子信息、食品安全、生物医药计量等领域的测试技术和方法的研究。
27。继续实施检测技术带头人命名实验室活动,提升全省系统检测技术机构软实力。规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加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换证工作。加强计量技术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不同专业领域的专业领军人才和技术能手,选拔年轻技术骨干,培养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健全计量培训机制,分层级、分类别做好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做好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和一级注册计量师审核上报工作。
四、坚持"红线"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8。推进电梯管理机制改革。成立电梯监管、检验和使用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小组,出台改革试点方案,制定电梯监管工作措施,召开电梯维保、使用管理单位工作座谈会,分级构建电梯维保动态监管平台。落实电梯安全各方责任,理清电梯安全管理各方主体之间的界限。出台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价、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维保单位违规约谈、电梯使用单位和市民乘梯安全告示、电梯使用管理违法处罚等工作制度。
29。配合省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联合省发改委加强省内天然气项目管理工作;联合省安监局、商务厅、交通厅加强商业场所、公众交通领域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省住建厅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省安监局推进省内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装置试点工作、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
30。持续推进特种设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质检总局、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各地"螺丝瓶"强制报废和更新工作。
31。抓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各地重大隐患整改目录报省局备案,指导并督促各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工作,调整和更新特种设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库。抓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确保按期结案。
32。开展特种设备节能降耗工作。推广特种设备节能降耗技术或产品应用,推进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和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33。完善全省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调整全省重点特种设备监控目录,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和使用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34。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指导省无损检测考委会和省特种设备协会完成相关检验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机构管理,继续对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际操作技能教师进行培训考核,开展部分市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资质核查工作试点。
35。开展对各市州局特种设备安全绩效监察考核工作。做好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完成2013年全省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编印2013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白皮书并向社会公布。
36。下达《2014年省级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完善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网络运行机制。
37。启动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风险监控工作,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38。指导各地贯彻实施《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程》,规范省级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审查清理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细则。规范抽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双公开"机制,健全监督抽查闭环监管体系。配合总局建立产品质量市场反溯机制。加强对省级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和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和规范性的监管,适时组织能力验证/比对检验工作。继续做好两类技术机构的分级管理工作。
39。加大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计划执行省级监督抽查5000批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加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和综合运用。向省政府、社会公布或公告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配合总局做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联动抽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商品量计量监督抽查力度。拓展监管领域和品种覆盖面,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工作水平。
40。严格后处理工作的考核督办,继续实行后处理工作季度通报制,适时组织对各市州后处理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抽查。开展后处理工作区域调研,对监督抽查问题突出的部分地区或部分行业,加强督办力度,鼓励市州通过质量分析会或集中约谈等方式增强后处理工作实际效果。
41。积极做好全省安检机构资质许可工作。合理布局安检机构设置,全力推进安检机构社会化进程。强化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开展安检机构专项整治。适时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加强机动车安全检测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贯培训。
42。开展计量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处理工作机制。
43。加大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管力度,保障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安全。
五、坚持法制思维,科学规范创新履行职能
44。开展"质监法制西部行" 活动,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和省质监系统法制人才库人员,在我省西部地区开展质监法制服务宣传和调研、执法经验交流和典型案例分析研讨等活动,全面推进全省质监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45。开展"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健全法制机构,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探索符合湖北质监实际、具有湖北质监特色的依法行政新格局"的课题研究,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46。开展"两法衔接"研究,通过省质监系统法制人才库人员调研、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座谈等方式,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整体机制,进一步明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标准,防范行政风险。
47。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省质监系统依法监管、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48。认真宣贯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指导全省各市州县质监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执行和衔接工作。做好质检总局下放省级质监部门行政许可等的承接工作。启动《湖北省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办法》的起草调研工作。起草或修订部分省局特种设备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49。争取省政府尽早审议通过《湖北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湖北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电梯管理办法》。
50。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开展《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全面推进《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
51。 抓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落实。强化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对市州局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在行政许可事项、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和规范。完善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红黄牌"管理机制。
52。做好食品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相关工作,逐步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融入现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和监管体系。适时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开展和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及年审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和参与省政府综合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企业的清理工作。
53。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发证和案卷归档工作;加大对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发证前和发证后的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各主体责任单位安全承诺制,从源头抓安全质量。
54。健全和完善评审中心评审业务管理系统,使之与行政审批系统对接。全面推行各项技术评审操作规程机制。编制各类技术评审现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审定与运行;对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评审员及组长进行专业分类和评价遴选。
55。探索综合执法,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继续推行两个"双移交"经验,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组织省局稽查局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对地方局查办案件的业务指导。
56。继续开展"亮盾"行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在汽车、儿童玩具、建材、化工、能源、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57。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组织稽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开展"十佳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
58。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在全省系统稽查机构推行执法文书票据化管理和行政执法作业指导书制度。完善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评选全省"稽查工作先进单位"。
59。抓好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为基层"12365"解决实际困难。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60。 加强机关思想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第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实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
61。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62。抓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抓好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情况反馈制度、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性分析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63。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打牢基层组织基础,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64。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大力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落实各种防控措施,抓好教育转化和帮教工作。
6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落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抓好任务分解,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66。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制定质监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构建具有质监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67。加大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和信访举报重点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突出的行风问题实行重点整治。按照"抓大不放小"的要求,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在质监改革中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的行为从严查处的高压态势。
68。强化内部管理。继续推进机关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和廉洁高效政府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会议、文件、接待工作管理。
69。加强信息化建设。改善市州局视频会议系统,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改进省局内外网平台建设。
70。加强政策研究、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在全省系统建立政研工作网络,在市州局建立政研工作联系点,建立完善政策研究工作制度,增强政策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新闻宣传的力度,主要在反映质监职能、关注民生安全等方面加大力度。健全系统的政务信息上报、激励机制。
71。强化党建和机关建设考核。开展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组织对领导干部遵守党内各项廉洁自律工作的检查;加强对信访中群众反映问题的监督检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项事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72。 积极开展"三万"活动和新农村工作建设。以京山县孙桥镇青树岭村为重点,扎实做好帮扶工作。
73。做好全省系统2013年决算及2014年预算工作,落实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开展绩效评审。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统筹支持保障经费,做好中央财政专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工作。出台全省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拿出一部分系统质量监督专项经费,采取竞争性分配的形式进行分配,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加强财务监督,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做好离任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的控制管理。
74。做好信访、卫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档案保密工作。加强质监工会建设,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
75。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