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知发〔2016〕68号
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权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16]275号)要求,为掌握我省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运用和保护专利的情况,我局将开展2016年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统计调查的对象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省有效专利中抽取的1400个专利及对应的590个专利权人(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个人)。
二、调查安排
本次统计调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各市(州)局按照抽样调查对象及数量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专利权人填报调查问卷,省局委托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进行全省调查问卷汇总、审核和统计分析。
三、有关要求
(一)专利权人须使用IE10以上版本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www.horizonrcg.com/Customer/index.php?qid=9620),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问卷。
(二)统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组织调查的单位对调查问卷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三)请各市(州)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指导和督促被调查对象分类认真填写《201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
(四)时间安排
1.6月23-24日,省局将在成都召开专利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会,请各市(州)派一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参训。
2.7月30日前,请各专利权人和PCT专利申请人在网上填写调查问卷并提交。
本通知可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下载,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调查对象由省知识产权局点对点向各市(州)局提供。
未尽事宜,请联系省局规划发展处兰夜明,电话:028-85512430、18980028037;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王泸,电话:028-86639899、18408202672。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