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简称《代码证》)2012年度检验工作已于今年3月1日如期展开,为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申报所需纸质材料的质量要求
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发布的《组织机构代码档案管理办法》(组代管中发【2010】13号)关于提交材料的图象、文字应清晰,能辨认具体信息,并符合国家标准GB/T28624-2012《组织机构代码数字档案管理与技术规范》的规定。特重申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申报材料复印件要求:纸张尺寸为A4,复印内容要求图像居中、清晰可辨,不能过黑、过浅,图像内容不能被签名或印章遮盖,居民身份证要求将正反两面同方向复印在纸张同一面上且字迹清晰、照片保证人物五官轮廓清晰。
以上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申报所需纸质材料的质量要求同样适用于《代码证》办理的其他业务。
二、自治区直属单位2012年度检验时间
为了应对部分证照管理部门延迟年检的情况,缓解组织机构代码年检高峰期的办证压力,自治区直属单位即《代码证》颁发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机构,2012年度检验截止时间由6月30日延长至8月31日。
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咨询电话:0771-5360309、5360306、559566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