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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凤花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13-04-22    浏览次数:1

  宁夏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新建“云凤花苑建设项目”,云凤花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高层、小高层、多层住宅楼,以及商业、会所、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宁夏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云凤花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宁夏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向广大公众就本次新建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⑴项目名称:云凤花苑建设项目

  ⑵建设单位:宁夏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⑶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路以南,福州北路以西、惠北巷以北,通达街以东。

  ⑷建设性质:新建

  ⑸投资额度:2.2亿元

  ⑹建设工期:5年

  ⑺建设内容及规模:云凤花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高层、小高层、多层住宅楼,以及商业、会所、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整个过程中对三废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噪声、水及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511275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951-5123455                   电子邮箱:nxhp002@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机构接受委托后,组织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污染源强;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进行大气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预测和评价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评价单位还将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前述公告信息后,可针对以下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⑴通过信息公告,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⑵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⑶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⑷如果您不同意项目在拟建场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反馈您的意见:

  ⑴拨打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评价单位均可。

  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宁夏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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