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2013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4    浏览次数:4

桂工信能源〔2013〕389号

  各市工信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25号令),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次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经完成了2012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审工作。此次年审共淘汰了63家企业。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动态平衡的原则,以及更好地保障我区的煤炭供应,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6月14日起,启动申办我区2013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可供申办煤炭经营资格证数量93份,额满即止,同时,区直各申办企业及各市工信委(汇总)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

  二、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动态平衡的原则,确定区直及各市可供申办的名额如下:区直19份、南宁市12份、柳州市16份、桂林市5份,梧州市3份,北海市4份,防城港市5份,钦州市3份,贵港市5份,玉林市3份,百色市6份,贺州市1份,河池市5份,来宾市4份,崇左市2份。

  三、在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信委服务窗口;在各地级市及所辖县(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级市工信委初审,通过初审的企业,其申请材料统一由地级市工信委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信委服务窗口。

  四、《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可在自治区工信委网站下载。

  五、本通知将在自治区工信委网站公布。(网址:www.gxgxw.gov.cn)

  附件: 《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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