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20号)的规定,银川众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办理工业废水乙级、自动连续监测(水)乙级,自动连续监测(气)临时运营资质的申请,经自治区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同意银川众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工业废水乙级、自动连续监测(水)乙级、自动连续监测(气)临时运营资质。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发奎
联系电话:0951-5160971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