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你单位组织本地区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生产企业开展规范公告申报工作。企业按照《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规范公告申请书。
二、请你单位将2015年度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推荐名单和规范公告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于12月31日前报送我部(装备工业司)。以后年度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送。
三、接到规范公告申请材料后,我部将组织开展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将在我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四、以后年度申报工作按照上述程序办理,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