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3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工信局(经济局):

  为做好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推荐工作,现将推荐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要求,由申报单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主管部门材料真实性审核通过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国家推荐。

  三、申报时间

  2016年6月25日-7月25日。

  四、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服务处。电子版材料信息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

  (一)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七)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八)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十一)申报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到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创业孵化基地服务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中下载。

  联 系 人:冯志忠 0431-87075097

  电子信箱:0431-999@163.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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