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6〕431号
有关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驻村农技员“五落实”(即人员、时间、任务、考评、奖惩),把农业技术扶贫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更好地服务于扶贫脱贫攻坚大局,按照省委领导关于驻村农技员工作的批示精神,决定对全省“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技术扶贫行动”开展督查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范围及对象
对全省115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驻村农技员全覆盖普查考核,包括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派出的所有驻村农技人员。依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技术扶贫行动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665号)规定的原则、指标和程序进行考核。
二、督查方法、内容和完成时间
按照市(州)和县(市、区)联合普查考核、省厅核查督查的方式开展,2016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一)市(州)和县(市、区)联合普查考核
1、由所在市(州)农业部门抽派计财、人事、科教、党办、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分别与各县(市、区)相应人员组成督查考核组,局(委)属其它业务机构作为责任单位且“一把手”作为责任人,由局(委)领导带队,分组全覆盖普查考核本辖区内的省、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派出的每一个驻村农技人员。
2、通过进村访谈、查看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对照驻村农技员个人阶段性总结等,按绩效指标体系逐一给每位驻村农技员量化评分,逐项填写《四川省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技术扶贫行动个人绩效考核登记表》(附件1)、《农业产业扶贫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分类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填写《驻村农技人员开展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对不按时到位和完成情况较差的进行约谈,督促其改进完善。
3、以县(市、区)为单位写出核查考核报告送所在市(州)。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驻村农技员人数、平均驻村天数、分级分类培训人数、编制规划个数、发布信息条数等)、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根据考核结果提出通报批评人员名单报所在市(州)。
4、各市(州)形成本辖区的督查考核报告和汇总统计表连同电子文档送省厅科教处。
5、市(州)和县(市、区)联合普查考核工作于2016年8月19日前全部完成。
(二)省厅核查督查
1、按对应下派驻村农技人员的片区及县(市、区)分组核查督查,带队厅领导相对集中在一个区域,责任单位派员随同厅领导督查,重点核查督查省领导和省级部门联系的贫困村,并对其余贫困村进行暗访核查。
2、采取进村入户走访驻村农技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对照市(州)县(市、区)联合考核组的考评结果检查核实真实性、审核确定市(州)提出的通报批评人员名单;加大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的宣贯力度,督促各地整改完善脱贫攻坚中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不足,对下一步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撰写片区督查工作报告,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3、四大片区的牵头汇总单位各自形成督查报告和统计汇总表并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由带队厅领导审签后,送科教处汇总。
4、省厅督查工作2016年8月20日至8月30日完成。
(三)省厅督查分组
1、阿坝藏区(13个县):
水产局作牵头汇总单位,带队厅领导、责任单位与督查县为:
祝钧党组成员、副厅长督查6个县:国际合作处、援外办(汶川县)、水产局(理县、茂县),饲料处、饲料站(黑水县),农产品质安处、质安中心(金川县),市场处(小金县)。
卿足平党组成员、水产局局长督查7个县:水产局(松潘县、九寨沟县、马尔康县),国际合作处、援外办(若尔盖县),饲料处、饲料站(壤塘县),农产品质安处、质安中心(红原县),草原处(阿坝县)。
2、甘孜藏区(18个县)
草原处作牵头汇总单位,带队厅领导、责任单位与督查县为:
赵勇副巡视员督查9个县:办公室(康定县),人事处(泸定县),动监所(石渠县、色达县),草科院(白玉县、德格县),畜科院(道孚县),草原站(炉霍县、甘孜县)。
王植力副巡视员督查9个县:绿色食品中心(得荣县),草科院(稻城县、乡城县、巴塘县),畜科院(新龙县、雅江县、九龙县、理塘县、丹巴县)。
3、大小凉山彝区(14个县):
畜牧业处作牵头汇总单位,带队厅领导、责任单位与督查县为:
张强党组成员、副厅长督查5个县:蜂业站(金阳县),蚕业总站(美姑县、雷波县),疫控中心(昭觉县),畜牧总站(布拖县)。
杨朝波党组成员、副厅长督查6个县:农广校(普格县), 草科院(盐源县),畜牧总站(越西县),政策法规处(木里县),疫控中心(甘洛县、喜德县)。
舒军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督查3个县(区):畜牧业处(马边县),兽医兽药处(峨边县),畜牧总站(金口河区)。
4、秦巴山区(34个县):
粮油处作牵头汇总单位,带队厅领导、责任单位与督查县为:
牟锦毅党组成员、副厅长督查7个县:计财处(蓬安县),粮油处、农技总站(高坪区、南部县、仪陇县), 土肥处、土测中心(嘉陵区),种子站(阆中市、营山县)。
李学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督查9个县:农机化处(平武县),计财处(北川县), 合经处、农经总站(利州区、昭化区), 经作处、园艺总站(苍溪县),土肥处、土测中心(剑阁县), 农药检定站(朝天区、青川县) 机电提灌处、排灌总站(旺苍县)。
肖小余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督查12个县(市、区):植检站(恩阳区、通江县),植保站(南江县、平昌县),机电提灌处、排灌总站(巴州区),宣传中心(大竹县),科教处、农学会(宣汉县、万源市),农机研究院(通川区、达川区),兽药监察所(开江县、渠县)。
王晓军副巡视员督查6个县(区):农机鉴定站(前锋区),农机监理总站(华蓥市),农能办(武胜县、邻水县) , 农机推广站(岳池县),种子站(广安区)。
5、乌蒙山区(9个县):
经作处作牵头汇总单位,带队厅领导、责任单位与督查县为:
涂建华党组成员、副厅长督查5个县:产业处(屏山县),农场局、热作中心(合江县),阳平场(筠连县、高县、珙县)。
潘海平党组成员、总农艺师督查4个县:信息中心(沐川县),经作处、园艺总站(叙永县、古蔺县、兴文县)。
三、建立督查考核长效机制,确保技术扶贫工作落实落地
(一)进一步统筹驻村农技员力量。各地各单位要加紧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业函[2016]402号)的各项任务,在稳定现有驻村农技员队伍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整合协调并组织动员省市县三级农技推广机构、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选派农技人员分别到重点贫困县担任技术帮扶首席,由贫困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建“农业产业扶贫指导服务团”,每个服务团3-5人且专业领域相对宽泛。农业技术人员充裕的贫困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农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的,以县为单位组建,每个服务团负责2-3个乡(镇),巡回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各市(州)督促落实服务团组建工作,做实技术人员、做实人员名册、做实帮扶指导工作。8月30日前汇总报厅科教处。
(二)强化农业产业技术扶贫责任落实。省农业厅实行厅领导包片、厅属单位(部门)包县,并签订扶贫脱贫责任书,明确责任清单。厅领导每月督查所包片区,厅属单位(部门)每月到县检查一次。厅党组每月听取一次汇报,研究对策措施。各市(州)和县(市、区)也要参照省厅做法,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推进产业技术扶贫工作。
(三)强化问责追责。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和内部通报、约谈诫勉等工作机制。实行每月督查、按月通报。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细化驻村农技员职责,做实驻村农情日志和县乡两级工作台帐。全省把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对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把通报曝光作为常态。
四、有关要求
(一)各督查考核组及考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轻车从简、厉行节约,公正考评、廉洁考核。
(二)考核督查工作要快速、及时、准确,既客观公正、又重点突出。驻村农技人员考评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各督查考核组应调查核实具体情况,确属不合格的应点名通报批评,并约谈其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
(三)各市(州)接通知后,立即组织培训督查考核人员,复制发放相关表格,并迅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普查考核任务。
四川省农业厅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