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推动建立农产品产销平稳运行、保障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培育发展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专题调研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270号),请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地区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农产品流通基本情况,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现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次调查工作,把此次调研工作当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68号)的基础工作,摸清和掌握辖区内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规模、货源组织和辐射能力等,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当地农产品产、销的预测预警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科学布局和升级改造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请严格按照调查表中的指标数量单位认真填写,要求每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填写一张调查表,由自治区商务厅建设处统一汇总后上报。
(三)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调查,对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判下一步发展趋势。
(四)请务必于2013年5月16日18:00前将书面调研情况和调查表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 系 人:毕立萍
联系电话:0951-5051804 0951-5052549(传真)
邮 箱:ningxiablp@163.com
附 件:调研表.xls
自治区商务厅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