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调结构、转方式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保持意识不松懈、目标不动摇、工作力度不放松,全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上年下降13.2%,“十二五”累计下降43.8%,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和“十二五”降碳目标。
根据《四川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十二五”节能节水降碳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6〕2号),省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2015年度及“十二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成都、广元、遂宁、雅安、攀枝花、德阳、绵阳、乐山、南充、达州、眉山等11个市为优秀等级;泸州、自贡、内江、宜宾、广安、巴中、资阳、凉山等8个市(州)为良好等级;阿坝州、甘孜州为合格等级。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控制碳排放强度和总量,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四川做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