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一批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对接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15〕51号),通过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推进我省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拟于近期召开第一批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对接会,需要各试点企业提前填写《吉林省第一批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汇编成册后于会上印发。
此表将作为我省推动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填写好基本情况表不仅是为对接会做准备,也是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推介的过程。请各市(州)工信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试点企业认真做好基本情况表的填写工作,做到细致准确不漏项。
请将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于6月20日前反馈省工信厅企业处,联系人:田源,电话:0431-88939037,电子邮箱:554571413@qq.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