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1    浏览次数: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各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智慧山东的战略部署,适应信息化和城市化发展需要,根据《山东省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鲁政发〔2010〕114号),现就我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新一代网络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深入应用,信息化正酝酿着重大变革和新的突破,数字化应用向智慧化应用迈进已成为必然趋势,城市智慧化更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重要趋势和基本特征,建设智慧城市是建设信息化与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度融合的城市,是利用云计算、互联网与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科学发展的城市,是大力发展现代网络经济、现代网络文化、现代网络生活、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城市。

  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有利于引进国内外著名IT企业,形成相关信息产业集聚发展的优势,带动智能汽车、智能医疗设备、智能电网装备、智能家居和智能安保设备等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提高装备制造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有利于促进光网、无线网、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智慧应用的承载能力,推动网络传输、软件服务、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网络银行后台服务等网络服务产业的发展,带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市民生活品质;有利于科研创新基地以及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高科技人才的集聚和支撑保障能力。

  国家《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把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省政府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形成省政府和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推进我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山东建设的工作模式。近年来,我省许多城市纷纷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服务、完善城市功能,积极开展无线城市、一卡通、数字城市管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作为当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公共服务、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部署、推进和落实试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应用促发展、创新促提升、试点促融合、监管保安全的原则,以商业模式的创新来开拓新兴市场,带动现代网络服务、智能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城市试点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信息化与城市化的深度融合;以服务外包,公司化运作为切入点,探索新的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打响智慧应用的品牌、促进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以技术、管理、法制为主要手段,加强消费者权益、网络市场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以国家部委、省、城市三级指导服务模式为试点取得成效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突出城市的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全省创造新经验、探索新路子。

  (二)基本目标。通过3至5年的努力,试点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形成有线与无线网紧密衔接的高速网络,光纤入户小区覆盖率超过70%,三网融合基本实现,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效应突出,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显著增强,智慧应用效能明显;智慧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形成一批集聚发展的智慧产业基地,形成了一批业务流程与信息技术融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信息安全总体可控,形成规范有序的现代网络市场秩序;信息化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走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之路,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试点主要领域

  (一)大力推进城市智能管理。围绕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利用先进、可靠、适用的信息技术和创新的管理理念,在城市设施维护、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加快提升智能公共服务水平。以市民需求为导向,在教育、卫生、旅游生活服务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推进广覆盖、易使用的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信息化,让市民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个性化服务。

  (三)促进产业高端发展。把握高端、低碳、绿色的产业发展趋势,围绕提升重点产业能级、促进企业信息化效能倍增、建设推广智慧园区、助力节能减排等方面,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优化支付、物流、信用、安全认证等支撑体系,完善政策、监管、服务等运行环境,打造产业深度融合、服务效应显著、技术应用领先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四)推进智慧家居服务。完善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社区管理、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以区县为单元的社区管理与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社区安居标准规范,加快智能家居系统、智慧楼宇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更加舒适、更加放心的家庭服务、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创建一批全国领先的“智慧社区”,提供各类便民信息服务,逐步完善并整合社区内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民政福利、社区管理等应用系统,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

  (五)开展“智能水务”试点应用。建设、整合利用水文资源、供排水、水利闸站设施等领域的控制传感系统,加强与市容绿化、建设交通、地方海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开展监测预报、事前预警、事中评价、事后评估的业务应用试点,实现水安全智能指挥、水资源智能调度和水环境智能监控;规划建设“智能水网”感知系统,提高雨量、河网水质、水源地和省市边界水量水质、地下水监控等涉水要素的测报能力。

  (六)搞好智能电网示范应用。着眼于解决城市电力峰谷差大、新能源电力入网难等问题,推进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电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能电网示范城市。

  (七)加快推动智能交通试点建设。加强交通各行业间信息共享和交换,提高城市交通信息化对综合交通组织、运行、管理的支撑作用,建立以道路交通为基础、公共交通为核心、对外交通为外延的智能交通框架体系,为公众、交通运输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综合交通信息服务。

  四、试点城市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各市要按照试点建设任务,根据当地实际,先期选择不同领域进行试点,分阶段推进。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当前信息化发展趋势、特征及利用现代网络实现科学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能根据现有基础条件和城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

  2、应用与产业基础扎实。一是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基于宽带无线网络应用取得实质效果;二是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到位,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四是云计算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达到一定水平,网络基础设施能级显著提升。

  3、政策措施保障到位。试点城市政府要在财政、人才、科技、金融、市场、产业基础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优化服务,改善环境,为试点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创造良好的保障条件。

  4、具有明确的运营主体。试点城市在试点领域的选择、试点方案的咨询与编制、投资与运行主体的组建、应用市场的开发等方面,充分发挥通信、广电等大企业作用,联合制定试点方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5、示范作用突出。围绕城市发展中关键环节问题,选择试点重点应用领域,利用现代网络和技术,创新商务模式,开展示范应用,破解民生和转型发展的难题。在试点过程中,注重加强标准建设,力求提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二)申报和实施程序。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各市申报试点方案。

  1、各市充分考虑自身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有针对性的选择试点领域,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多方比选论证一批试点项目,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明确试点的合作运营主体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首批试点方案请于9月27日前上报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2、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市里上报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并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上报省政府确定。

  3、经确定的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纳入省政府、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支持的工作计划。

  4、试点项目完成后,水平领先、实效明显、服务对象评价高、具有可复制性的项目向全省推广并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后作为示范项目积极向全国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加强政策、技术、业务和标准建设等方面的咨询,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推动,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二)试点城市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给予倾斜支持。各市经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运营主体的指导服务,及时总结完善,积极稳妥推进。

  (三)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注重业务流程标准与信息技术标准的融合,超前设计、同步推进,边实践探索、边总结完善,形成与商务模式创新相适应的高度融合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四)试点城市要创新投资、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投资主体与运行管理主体分开,实行公司化运作的新模式,要加强对试点领域应用市场开发的统筹协调,防止重复建设。

  (五)试点城市要将试点工作与宣传普及,人才培养,产业基础建设,产学研协调创新,科技服务业发展相统筹。要努力扩大试点的积极社会影响,努力提高试点工作的综合效益。

  联系人: 韩旭东

  电话:0531-86126235

  电子邮件:hanxudng@163.com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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