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办计〔2013〕5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深入分析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部门项目扶持政策,促进部门项目与地方项目衔接和协调发展,国家农发办计划近期开展部门项目调研工作。这次调研采取书面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由农发部门和农口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农业部专门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做好部门项目调研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3〕47号)通知,为确保我区调研工作圆满完成,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充分认识本次调研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调研目的,周密部署,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基层和项目区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农业部门、项目单位、项目区农民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形成第一手资料,为配合国家农发办顺利开展调研做好充分准备。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农发办的沟通与交流,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所形成的调研报告,要立足于本部门管理工作的角度,分别出具,不得互为替代。
三、深入研究,提出对策。结合本单位专项项目管理工作实际,按照调研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本单位专项项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就完善管理、加强协作、谋划项目等方面积极提出对策建议。
四、抓紧时间,按时完成。这次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州、市)农业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制定工作方案。调研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于6月18日前(含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农业厅计财处。
联 系 人:玛依拉,0991-8562602
电子邮箱:xjnytjcc@126.com
附件:调研提纲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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