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31    浏览次数:2

    浙政发〔2011〕9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才大发展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等重大人才规划,人才强省战略布局基本形成,党管人才工作格局逐步完善。出台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大学生“村官”选聘等政策意见,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不断健全,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组织实施省特级专家制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151人才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科技创新载体,不断改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培养凝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2009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55万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2.8万人,高技能人才100万人。“十一五”期间引进各类人才15.8万人。人才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持,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但是,当前我省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仍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与一些先进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尤其紧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较少,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有待改善;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人才国际化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等等。“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大力推动人才发展,抓紧培养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我们必须用战略眼光看待人才工作,坚持把人才作为转型之要、竞争之本、创新之源,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第一要素和第一推动力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统筹推进,优化环境、开放聚才”原则,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重大人才工程、重大人才发展平台为抓手,以人才政策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人才强省,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今后五年人才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面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重大人才工程和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才政策创新取得较大突破,人才资源总量持续增长、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更趋合理,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人才发展总体水平和人才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7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2%,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63人年;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4.1%,人才贡献率达到36.5%。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人才比重明显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幅增加,人才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区域性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区,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得到加强。

  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省党政人才为28.5万人左右;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87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10万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4∶54∶32;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4%;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5万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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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体要求。全面把握人才工作目标,结合浙江特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高效发展。一是坚持人才投资优先,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加大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科学配置政府人才投入资源,加快形成人力资本优先积累局面。二是突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开发,突出重点领域产业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开发,突出企业人才开发,以人才优先开发推动产业升级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加快建设有利于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提升中心城市和产业集聚区的人才集聚和辐射功能,吸引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到浙江创新创业。四是破除影响人才成长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构建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创造智慧和创业激情。五是充分发挥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作用,实行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狠抓落实,重点突破,带动各领域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三、人才队伍建设重点

  (一)突出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重点培养造就一批能冲击国际科技前沿、处于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家队伍,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大批敢于创业、善于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实施相应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优秀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形成衔接有序、分层分类、梯次配备的全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省特级专家评选和资助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省151人才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百千万科技创新工程、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企业研发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支持我省专家学者和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国家级人才计划(工程)。加大对青年创新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重视发挥老专家、老教授和各类离退休高层次人才的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重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的主体作用,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地方政府共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积极开展与国内大院名校的科技人才战略合作,共建科技、人才基地。进一步加强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继续办好北京、上海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吸引国内高层次人才来浙江创新创业。

  (二)加快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深入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培养引进一批企业紧缺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基本解决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问题,使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把高职院校、技工院校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渠道,加快培养一大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重点技师学院,建设一批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骨干专业。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校企合作,加强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畅通高技能人才引进渠道,全方位贯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高技能人才队伍,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大幅度增加高级工总量,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建立完善多元化高技能人才投入保障机制。

  (三)大力开发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大力开发现代农业领域的紧缺人才。围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重点培养引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质能技术、数字农业与农业信息、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生物技术等方面的人才和致富带头人,加快生态农业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突破。大力开发工业转型升级重点产业的紧缺人才。围绕汽车产业、船舶产业、钢铁产业、石化产业、装备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有色金属产业、轻工产业、纺织产业、建材产业、医药产业等转型升级重点产业的技术改造和现代管理创新,重点培养引进一大批高水平科技研发人才、战略统筹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围绕培育发展生物产业、物联网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核电关联产业,以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为导向,重点培养引进同步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围绕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旅游、文化服务、房地产、社区服务、服务外包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创业型人才。大力开发海洋经济专门人才。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重点培养引进海洋高新技术、基础学科、海洋环保、港航物流等现代海洋产业人才。大力开发社会转型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着眼于有序推进社会转型、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开发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人文社会科学、医药卫生、社会工作、社区建设、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领域的专门人才。

  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和分析研究,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探索建立人才紧缺指数发布制度。加强党政人才培训,完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每五年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素质。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大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加快构筑特色产业人才密集区,打造现代产业人才高地。引导科研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网络和远程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开放式的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大力倡导校企合作的双元培养模式,加快推进实习基地、见习基地和实训基地等载体建设和企业访问工程师(实习工程师)项目,注重依托项目、工程培养人才,建立培训机构、人才、用人单位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撑计划、社会工作人才培育计划、文化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各领域专门人才。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重点领域人才开发协调机制,提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效率和水平。加强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推动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构建人才资源开发共享和联动机制。

  (四)加快打造国际化人才队伍。坚持开放聚才,构建开放灵活的引才聚才用才机制,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人才高地。

  创新人才开发政策和服务体系。开展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建设人才特区,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开发机制和环境。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拓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与国外政府组织、人才机构、大院名所等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定期组织企事业用人单位赴国(境)外举办招才引智专场活动。加快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程,积极开展国际人才智力项目合作交流活动,到2015年,累计聘请国(境)外专家12.5万人次。开展慰问招揽留学人员活动。加快建设海外人才引进联络站。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驿站。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浙江海外人才网、国外智力信息库建设。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扩大境外学习培训规模,建立一批境外培训基地,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国际科研计划、学术交流访问,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到各类国际组织工作。“十二五”期间,选派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1万名以上。积极吸引外籍人才、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来浙学习和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海外人才为浙服务。

  四、重大人才工程

  (一)151人才工程。

  目标任务: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为目标,到2015年,培养100名左右在国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第一层次高级专家;500名左右能代表我省学科优势和学术、技术水平的第二层次高级专家;1000名左右年轻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主要举措:一是制订《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第一层次培养人员50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20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二是实施重点资助计划,“十二五”期间,在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50名左右进行重点培养,在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资助240名左右。三是省级科学计划、工程建设、技术创新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等向培养人员重点倾斜,优先推荐培养人员申报“863”、“973”计划项目及科技支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等各类国家级项目基金。四是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对151人才组建学术科研团队及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五是举办省151人才高级研修班,每年选派一批培养人员到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跨国企业进行中长期培训,探索实施省151人才导师制度。六是完善培养经费投入体系,省财政对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对象和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及第三层次择优资助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2万元和8万元、4万元、3万元经费资助。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目标任务:加快培养引进一大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争取到2015年底,新增各类高技能人才5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4%。

  主要举措:一是实施高技能人才选拔工程。每两年在全省评选表彰10名“钱江技能大奖”、50名“首席技师”、300名“浙江省技术能手”。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集聚工程。“十二五”期间,争取从省外引进紧缺急需型高技能人才3000名,其中引进海内外高端技能型人才150名。三是实施职业院校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进一步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到2013年,全省技工院校达到80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20所,在校生数15万人。在现有12家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基础上,新建3—5家。四是实施“金蓝领”国(境)外培训工程。每年选派100名紧缺型职业(工种)、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创新潜力和行业国际视野、跨语言交流能力的一线优秀技术工人和技工院校名师,到国外知名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研修。五是实施技能人才培训校企合作工程。全省各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年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500人次以上。六是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全省培养10000名高技能人才,其中省本级培训5000名。七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根据企业生产需要,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以上企业,在全省建立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八是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推进工程。积极探索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评体系,研究建立以职业院校学生为对象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三)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

  目标任务:着眼于扩大科技人才规模和提升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到2015年,培养和引进200名国内外一流的创新领军人物、20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5000名研发骨干。

  主要举措:一是遴选培育150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一流的创新领军人才。二是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八个一批试点建设、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转化工程,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三是实施“钱江人才计划”,扶持新近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到2015年,资助留学回国人员项目500个。四是实施企业家技术创新战略能力提升计划,培养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化视野、善于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和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家。五是实施“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通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新苗人才项目等,培养引进一批优秀青年创新人才。

  (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

  目标任务: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省及地方分层次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层面,“十二五”期间力争引进并重点支持5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其中150名左右争取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

  主要举措:一是完善“千人计划”引才体系。加大省“千人计划”实施力度,实施“海鸥计划”(“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各地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实际实施海外引才计划,进入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努力实现“保四增量”。二是建立海外引才长效机制。每年定期组团赴美欧日、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招引海外高端人才,举办民营企业与海外人才智力对接活动。借助驻外机构、海外留学人才社团、海外人才中介组织,建立海外引才联络处。三是做大做优引才平台。办好“浙洽会”国外人才智力项目对接洽谈会、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大会、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留学人才浙江行等活动。四是创新引才方式。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大学驿站作用,支持地方、企业等引进海外高端人才。鼓励和支持我省地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建立研发机构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吸纳海外优秀人才。五是健全引才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联动、统分结合的海外引才服务窗口,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待遇。注重发挥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作用。加强对海外引进人才的创业培训。创造条件建设若干国际学校、国际医疗服务机构。

  (五)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

  目标任务:到2015年,努力建成300个左右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机制灵活、持续创新能力强、创新绩效明显,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省级创新团队。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建设150个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战略产品、推广重大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在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型创新企业建设100个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在人文社会科学、宣传文化领域建设50个文化创新团队。

  主要举措:一是围绕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文化事业发展,遴选一批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和文化创新团队。二是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团队“121”工程,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管理、梯次建设,在全省重点企业打造100个能与国际先进同行竞争的技术创新团队,200个具有国内同行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团队,1000个瞄准国内技术研发前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技术创新团队。三是加大对创新团队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培养、引进、项目研发等方面给予连续稳定的资助,全面落实税收优惠等各项自主创新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四是依托重点创新团队,引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企业技术研发骨干、一线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五是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和课题招标等方式,引导和组织重点创新团队开展持续攻关,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成果。六是积极引导创新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项目合作开发、共建创新载体、开展人才培养,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六)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围绕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养1000名左右了解省情特点、熟悉国际规则的现代服务业国际化高端人才;引进5000名左右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骨干人才,重点引进国际知名服务业企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成功创业经验的现代服务业创业人才和团队。

  主要举措:一是充分发挥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中心城市或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培养引进现代服务业人才。二是组织举办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旅游、文化创意、研发设计、数字传媒、服务外包等培训班,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紧缺急需高端人才培养。三是在发达国家、地区建立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基地,与国际专业组织、知名大学、国际行业学会(协会)、国(境)外专业培养机构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四是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赴香港、新加坡等地招聘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加强长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五是建立现代服务业网上人才市场,加强与国际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建立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资源库,实现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配置常态化。

  (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

  目标任务:着眼于提高我省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到2015年,培养100名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善于开展国际竞争和合作的优秀企业家,1000名具有系统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创新创业型企业家,10000名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职业经理人,基本实现全省规模以上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普遍接受工商管理知识学习培训。

  主要举措:一是加大高端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力度,每年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企业家赴国外高校、企业培训学习,着力提高我省企业家队伍的国际化水平。二是围绕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每年组织200名左右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参加学习。三是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经济发展系列专题培训。四是推进企业家在线学习,建设好全省企业网络学院,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率。五是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每年组织编制浙江省重点管理咨询机构、培训机构名录,组织认定全省企业管理创新示范咨询培训机构若干家,引进一批国内外品牌咨询培训机构。六是每年认定一批管理创新示范成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的案例和教材;每年组织认定一批管理创新(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作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的实训基地。“十二五”期间,完成10万人次的精细化管理专门人才培训任务。

  (八)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

  目标任务:着眼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联系实际的人文社科专家,一批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专家,一批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一批既懂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又懂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专家。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到2015年,全省培养选拔300名左右在本行业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宣传文化领域领军人物,3000名民间文艺人才,30000名宣传文化带头人。

  主要举措:一是加强对“五个一批”人才发展的政策扶持,每两年选拔宣传文化各领域“五个一批”人才60名,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制订个性化培养使用方案,建立稳定持续的培养资助机制,对全省“五个一批”人才、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5万元的人才培养经费,相关单位配套资助。有计划选送入选人才参加业务进修和出国培训。三是探索完善首席记者(编辑)制、新闻节目主播制、课题负责人制度、记者编辑个人署名专栏制度、作品研讨会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合同制作家(艺术家)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四是加强优秀民间文艺人才培养,选拔一批“浙江省优秀民间文艺人才”,对入选者给予一次性文化特殊补贴,提供参与宣传文化领域重点工作、重大文艺活动项目、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培训进修、专著出版、个人艺术作品展、个人专场演出等机会。五是积极宣传“五个一批”人才及其优秀成果,推出大型系列专题片《文化之星》,在浙江在线网站建立“五个一批”人才视频网页。

  (九)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目标任务:深入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工程,引进一批省高校“钱江学者”(省高校特聘教授),遴选一批省高校优秀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资助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年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选送一批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进行访学、进修,培养造就大批学术名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主要举措:一是利用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结合各高校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和一级学科学位点建设要求,鼓励并支持各高校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其中特聘教授50名左右。二是结合新一轮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建设,继续做好新一轮学科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分两批共遴选学科带头人300名、专业带头人200名。三是争取教育部和省级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项目,选派一批青年教师赴国内大院名校做访问学者。四是发挥长三角教育联动合作平台效应,积极开展区域内教师互访、柔性流动和共享,增进优秀青年教师的交流。五是借助长三角名企业和大项目、大工程实施,派遣青年教师下企业和到实际工程项目中锻炼,培养青年教师的“双师”素质。六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选派一批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访学、进修。

  (十)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医学学科带头人;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乡村医生培训,建立完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网络和制度,提高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主要举措:一是加大对各类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投入,通过定人定向的扶持培养,培养100名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卫生高层次人才。二是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新模式,委托定向免费培养农村社区医生2200名。三是开展农村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执业医师工作,为农村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3000名。四是大力开展在职卫技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健全多渠道、多途径的教育培训方式,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培训制度。五是创新卫生人才引进和使用方法,鼓励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聘用海内外卫生高层次人才。六是深化卫生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卫生人才管理体制,创新卫生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优惠政策。

  (十一)社会工作人才培育计划。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以职业培训为重点、机构发展为载体、政府购买服务为引导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支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教育和研究人才并重,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培养社会工作人才10万人,其中高级人才1500人,中级人才4500人。

  主要举措:一是加强高校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和

  发展,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MSW)教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二是实施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将社会工作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逐步推广社会工作通识教育。三是实施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社会工作培训与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建设5家省级示范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与继续教育基地。四是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促进工程,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资助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自治、监督、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建设5家省级示范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五是实施社会工作督导培训工程,加快建设质量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六是实施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化服务工程,构建全省社会工作信息化系统服务平台,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

  (十二)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撑计划。

  目标任务:结合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实施和农业科研创新平台、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农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一批以科技特派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人才,一批农业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农村创新创业领军人物,一批高层次农村社区管理、村庄规划与管理人才。“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训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5000人次,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

  主要举措:一是实施现代农业领军人物培养工程,每年选拔200名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实训基地和境外(国外)进行知识更新、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二是实施农业产业带头人职业能力提升工程,每年选拔2000名农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中小企业业主、现代农业经营业主、农家乐经营业主、农村种养业大户、农产品营销大户、农村科技示范户等农村产业带头人,加强创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三是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依托职业院校、现代远程教育、电大、农广校、农函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双证制”培训。四是抓好农村党员、农村青年、退伍军人和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五是完善现代农业科技人才和新农村建设人才选拔、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大城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优质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教师、卫生人才、科技人员的定向免费培训。六是继续实施百村引智示范项目和师资支持计划、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农村文化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人才建设工程、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女能手培养工程。加强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工作。

  (十三)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

  目标任务:结合山海协作工程、欠发达地区奔小康工程,以欠发达地区人才需求为导向,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人才支持工程、智力服务工程、人才开发资助工程,加强欠发达地区人才资源开发,深入推进干部挂职锻炼、人才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欠发达地区活动,省人才强省战略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的资助。

  主要举措:一是大力培养欠发达地区各类人才,省直单位、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开展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欠发达地区基层干部培训计划。加大欠发达地区实用人才培养,开展双证制教育,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次以上。组织“农村大学生”定向培养,每年招收一批省重点扶持欠发达乡镇农村青年进行高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二是加强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人才的结对联系帮扶,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组织开展“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实施欠发达地区卫生技术人才支援计划,每年招募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开展“三支一扶”、参与远程教育和青年中心建设与管理。深化校企合作工作,不断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智力支持,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国外专家赴欠发达地区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支持欠发达地区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建立一批高级专家联系服务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四是加大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投入,省人才强省战略资金继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欠发达地区引进、培养急需人才。

  五、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青山湖科技城。根据“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浙江典范”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引进,完成5平方公里的青山湖科技城核心区主体建设,积极引进一大批大院名所和大企业研发机构、集聚一批高层次特别是研发骨干人才,努力把科技城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创新要素最活跃的研发基地之一,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科技资源集聚区、技术创新源头区、高新企业孵化区、低碳经济示范区。

  (二)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中央企业集中建设人才基地)。采用“属地政府建设园区、企业投资建设平台、条块政策给支持”的模式,完成首期3平方公里园区建设。计划引进10名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居于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地位的科技领军人才,集聚100名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的高端研发人才,1000名左右熟悉掌握研发技能的科研骨干,集聚一批创新团队,成为按全新机制运行的人才改革发展试验区和国内一流的人才创新基地。

  (三)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整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项目、资金、服务等资源,引进200名有一定国际影响、在学科领域具有权威地位的国外专家,组织开展200个与海洋经济产业相关联的引智项目,努力将引智园区建设成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基地、中国海洋科技国际化人才培养中心、中国海洋科技引智成果研发推广平台、国际海洋人才智力优质资源集聚高地和中国海洋引智创新综合示范区。

  (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浙江大学、杭州高新区(滨江)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作用。依托高新区、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集团,建立20个以上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支持宁波高新区、嘉兴科技城、温州科技城、中国(舟山)海洋科技城等创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扶持力度,新建4—5家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总数达30家,提高园区的综合服务、成果孵化以及产业辐射能力。

  (五)加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大企业,大力建设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等“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在大企业集团、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以及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十二五”期间,新建三类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5家,平台总数达到80家左右,争创国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5家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00家以上。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模,总数达到200家,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六、政策和制度创新

  建立健全人才投入、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政策法规,以政策创新带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推进人才发展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修订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外国专家来浙工作管理等法规、规章。加快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地方立法,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执法保护力度。

  (二)实行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政政策。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满足人才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投入需求。完善财政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支持鼓励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加大人才投入。

  (三)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浙江红卡”)制度。认真落实《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创业、保险、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并给予落户、出入境签证、申请长期居留等方面的便利。加强海外引才服务窗口建设,完善跟踪管理和全程服务机制。

  (四)实施人才特区政策。研究制订更加开放、更加灵活、更富效率的人才政策,在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推进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建设一批人才智力高度密集、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度发展的人才特区。

  (五)实施“人才+资本”创业投融资政策。积极培育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社会投资机构投资人才创新创业活动,促进民间资本与人才对接。设立政府人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六)实施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研究制订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改进科技评价激励制度、完善科研投入方式、加强科研学术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

  (七)实施强化产业集聚区人才保障的政策。统筹产业集聚区规划与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产业集聚区人才需求信息监测和定期发布制度,形成人才开发与产业集聚区建设协同规划、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八)实施促进企业人才开发的政策。改革企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办法,企业人才平等享受政府人才培养引进、职称评定、表彰奖励、住房申请等方面政策,平等利用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平等参与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引导和推动人才向企业流动和集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制订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的政策。

  (九)制订人才流动配置方面的政策。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提升人才市场精细化程度,培育和扶持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做大做强人才服务业。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

  (十)实施促进人才柔性引进和使用的政策。完善柔性引才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项目合作、智力入股、兼职兼薪、成果推广转化、特聘岗位等形式来我省开展人才智力服务。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建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0个,积极引导和支持市县建设一批特色院士工作站。

  (十一)实施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创业就业的政策。制订大学生创业资金资助、创业扶持、创业培训、职称评定等政策,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建设。稳步推进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完善落实选聘政策,加强培养使用,支持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引导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继续招聘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农村学校工作。

  (十二)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坚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职业准入制度建设,完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的自主权。对具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优秀特殊人才,组织专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开辟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绿色通道。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十三)完善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激励保障等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期权期股等薪酬管理办法。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

  (十四)健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制度。完善各类人才奖励制度,坚持奖励向生产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设立“浙江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

  (十五)完善优化人才生活保障的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需要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完善人才住房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优秀人才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探索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支持用人单位为优秀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联等人民团体和协会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主体作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督查。分解落实人才规划目标任务,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健全市县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加强基础建设。组织开展人才发展难点问题、重大应用性人才政策的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建立和完善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制度、人才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人才资源信息库。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促进科学发展的人才观,宣传人才发展方针政策、重大举措,宣传人才发展典型经验和优秀人才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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