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广西强优民营企业的决定(桂政发〔2013〕2号)

发布日期:2013-06-17    浏览次数:2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总量扩大、结构优化、贡献提高,成为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快、企业规模大、经营业绩好、社会影响大的民营企业。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营造我区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氛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2011年区内销售收入80亿元以上的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区内销售收入60-80亿元的广西河池市南方有色集团、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年区内销售收入40-60亿元的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年区内销售收入30-40亿元的广西来宾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年区内销售收入20-30亿元的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松宇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强优民营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民营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再创佳绩。全区民营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锐意进取、争强创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改进服务,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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