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农委:
根据农业部要求,2017年要将农情田间定点监测试点工作覆盖全省32个部属农情基点县,2015年我省已先期在濉溪县、当涂县、五河县、天长市、临泉县、萧县、谯城区、寿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明年将在其余24个部属农情基点县开展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并于2017年3月10日开始正式采集数据上报。为做好农情田间定点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选点。每个试点县选取2个监测点(大于1亩的田块)进行定点信息采集。每个监测点应选取当地最有代表性的1-2种粮食(小麦、稻谷、玉米)种植模式。监测点原则上一定三年,相对固定,在具有代表性的基础上,优先选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承包地。
二、明确专人。项目县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予以支持,至少安排1名相对固定、具有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水平的农情信息员负责定点监测工作。
三、经费安排。农业部今年已安排每个试点县(市、区)设备及运行经费1.5万元,其中设备配置1万元,运行费5000元,省农委将于近期将资金下拨到各县(市、区)。运行费用主要用于田间定点监测的信息采集、整理、核实、上报等所需的劳务、上网、通讯、差旅、设备维护等补助。其中,应给予信息员每人每月安排一定数量的劳务和通讯补助。定点监测设备由各试点县(市、区)自行采购,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管理智能终端设备: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照相机组合或者具有照相功能的平板电脑;外接传感器及数据读取设备,可同步采集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土壤墒情及土壤温度等数据(具体参数见附件2)。
四、采集内容。按照《农情田间定点监测调度月历》(见附件3,请各县到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有关内容定时定点开展田间监测,并将数据和图片通过定点监测系统上报。定点监测系统登录名待培训时告知。
五、技术培训。为做好定点监测工作,农业部种植业司将于11月上中旬组织技术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平台操作使用,工作月历填报要求,水稻、小麦、玉米关键生育期及信息采集重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试点县(市、区)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监测点种植模式、从事农情田间定点监测工作的农情员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见附表4)通过邮件上报省农委办公室信息中心。
联系人:方文红;电话:0551—62670034;邮箱:nwfwh@163.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关于开展农情田间监测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