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将下达我区第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主要包括郁江、柳江、桂江、黔浔江等4条主要支流治理和海堤建设等项目(详见附件2)。为及时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使资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请你们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开展2013年主要支流治理和海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支流治理:列入郁江、柳江、桂江、黔浔江等4条主要支流治理总体可研报告的项目。
海堤建设:列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重点海堤建设规划报告》(2009年编制)或目前正在请求列入规划修编报告的项目。
二、申报规模
上报的建议计划要合理确定申报规模。各市发展改革、水利、财政部门要及时沟通衔接,统筹好地方财力和项目实施能力,量力而行,要根据国家下达给我区的资金盘子(见附件4),合理确定申报规模,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和方案;建议单个项目年度申报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申报的建议计划自治区补助投资暂按地方投资的50%补助,各市要明确市、县(区)等各级地方配套投资数,打足资金,不留缺口。
三、申报程序
2013年主要支流治理和海堤建设项目申报采取竞争遴选的方式进行。项目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竞争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按照县(市、区)自愿申报、市级复核、自治区评定的程序进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按照因素法评分进行排序,优先从得分高的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主要考虑因素为项目必要性、轻重缓急程度、前期工作、地方实施能力和积极性等条件,详见附件3。
四、前期工作程序
考虑到目前各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难以满足年度投资计划的要求,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现就主要支流和海堤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程序明确如下。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需填报附件2。
主要支流治理项目:按单项工程开展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可研及初设2个阶段。其中: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的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审查,自治区水利厅将审查意见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其他专题由相应审查(批)部门批复;可研批复后,编制初设报告,报水利厅批复。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的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水利厅初审后报珠江委审查,珠江委将审查意见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批复后,编制初设报告,水利厅初审后报珠江委批复。
标准海堤建设: 防潮标准为10年一遇的项目,可研及初设由市级批复,可研其他专题由相应审查(批)部门批复。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的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审查,自治区水利厅将审查意见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其他专题由相应审查(批)部门批复;可研批复后,编制初设报告,报水利厅批复。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的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水利厅初审后报珠江委审查,珠江委将审查意见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批复后,编制初设报告,水利厅初审后报珠江委批复。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并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附件1、2、3、5,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4份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逾期不予受理。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自行进入自治区水利厅规计处邮箱下载,邮箱:gxsltjcc@126.com,密码:2185035,下载后请勿删除邮件或修改密码。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