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1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7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工商登记证明。

  2.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3.企业出具的承诺函,承诺2015年以来在海关、工商、税务、信贷、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企业无须出具)、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所申报材料真实。

  二、申报时间

  请各地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和材料(企业配额申请表五份,其余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756)。

  三、其他事项

  各地抓紧督促完成2016年度配额进口工作,对于已使用完的配额,督促企业将进口报关单和配额证第一联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核销;对于尚未使用的配额,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于本年度不能完成进口的,需将配额证退回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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