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芜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7日
芜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发〔2016〕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48号)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16〕111号),结合芜湖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依托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两个轮子”,紧紧围绕本地最迫切需要的创新改革领域,加快破除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新体制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改革先行经验。牢牢把握新一轮制造业变革发展趋势,加快突破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倾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芜湖板块”,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我市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产业创新中心。
(二)基本原则。
人才优先,分类开发。围绕产业升级配置人才资源,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广泛集聚创新资源。在重视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的同时,促进本地本科院校、中高职院校与产业发展需要的深度融合,大力培养本土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力加强工程师、高技能工人和一般产业工人通用技能提升的政策引导,构建由政府、企业、职业学校、技能应用型和研究型大学、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人才综合培养体系。
开放合作,协同创新。在重点发展领域,分行业建设专用、通用研发设计等创新服务平台;在自主技术开发基础上充分融入全球创新链,实现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颠覆式创新,整合全球资源,突破核心技术。通过跨国合作和区域合作等方式,加强与知名高校、专业研究机构的紧密联结,建立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等关键主体之间的合作共享机制,实现产业技术和知识的分工协作,引领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
深化改革,整体推进。在人才激励、知识产权、高校院所、金融创新、军民融合、开放合作等创新改革领域,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强化改革理念,按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谋划和有序推进各项具体措施。
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紧扣制约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准创新改革突破点,把研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作为主攻方向,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快速见效。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验成果。在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创新资源集聚与培育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在创新活力激发、信用体系建设、军民深度融合、科技体制改革、职业教育转型、对外开放合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到2020年,以专利技术、人才保有量为核心的发展质量指标进入长三角第一方阵,经济总量指标进入全国地级市第一方阵。GDP向4500亿元冲刺,财政收入实现72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2%,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800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0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基本建成产业创新中心。
——到2025年,建成长三角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跨国公司,制造业整体率先迈上中高端。
——到2030年,全面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产业创新中心,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成为全国最有创新活力的发展区域之一,在全球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领跑计划。在微电子领域,重点建设太赫兹联合研究中心和工程中心,建设总投资400亿元的太赫兹芯片产业化项目,到2020年产值突破千亿元。在智能汽车领域,着力突破一批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相关技术,打造全球第一个无人车运营区域。在中小型航空发动机和航电系统领域,重点发展活塞、涡喷、公务机用涡扇发动机、系统集成、综合显示系统,加快新型航空发动机和航电系统的国产化研制步伐,打造国家级通航研发制造基地。在下一代机器人领域,实现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促进机器人质量可靠性、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同时在微波能应用、基因检测、长江医学科学院新药创制、增强现实研发等前沿领域全国领跑、国际争先。
(二)实施新动能计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型显示和光电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农机、通用航空、新材料、节能环保、生命健康、轨道交通装备等9个在国内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培育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等5大现代服务业基地,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000亿元。
(三)实施新生代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打造一支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到2020年,力争引进300个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000个领军人才、10000名高端人才,形成100个优质上市资源;新增培育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养造就一批领军型企业家。
(四)实施云智计划。积极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把芜湖建设成为重要的云计算产业基地、大数据综合生态示范基地、互联网应用产业集聚区。重点打造农业服务业、物流、智慧城市运营、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等互联网应用云平台体系。
(五)实施超车计划。在实施领跑、新动能、新生代、云智四个计划基础上,同步推进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化工等传统产业优化布局、转型升级,主动化解过剩产能,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十三五”末实现以专利技术、人才保有量为核心的发展质量指标进入长三角第一方阵,经济总量指标进入全国地级市第一方阵。
四、创新改革举措
(一)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完善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运行机制和以权责清单为主体的权力运行机制。在“两个清单”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行政审批事项,打造“两个清单”升级版。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探索建设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完善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完善提升“互联网 政务服务”新机制,优化市场主体办事环境。以政府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等为抓手,实现政府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完善“一站通”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推进部门业务协同,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领域,率先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100%网上运行新模式,深度优化企业办事环境。完善“一站通”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完善易企网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行“一号认证、一网办结”。
完善提升“网格化 综合监管”新机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按照“一张底图分网格,一个平台纳事项,一个体系促运行,一套机制保长效”的总体思路,统筹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大力实施网格化监管、信息化支撑和专业化执法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逐步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执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优化整合各类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组建“智慧城市协同运营中心”,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同运行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支撑的“互联网 监管”改革工作,实现“多管合一”。
2.推进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发布年度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制定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五证合一”和“一照一码”。
推进信息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着力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以政务诚信引领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优化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信用芜湖”网站功能,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征信机构提供完善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加快推进南陵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启动全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探索信用信息应用和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重点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经营者以及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电子商务等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推进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着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支持惠国征信,在惠政、惠农等领域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服务。
3.加快打造城市升级版。
以完善功能、提升品质、科学治理、精细服务为核心,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努力在城市服务功能和品质上与长三角核心地区等高对接。建设高品质城市吸引高素质人才,通过高素质人才发展高水平产业,高水平产业和高素质人才成就高品质城市,三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大力促进人才结构高端化、产业层次高端化、城市品质高端化良性互动,努力探索一条具有芜湖特色的转型发展之路。
(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创新资源集聚与培育。
1.建设一流人才管理试验区。
做好省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形成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人才计划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各类人才计划的布局与设置、衔接与评估,打造人才综合管理新模式。财政部门按预算管理统筹安排扶持资金。
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落实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代持股专项基金”,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具备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单位,实施股权激励,鼓励核心人员认购企业股权,进一步推动人才与企业协同发展。
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力度。制定高层次人才团队股权奖励实施细则,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科技成果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财政资金参股形成的股权在达到设定条件时,按约定奖励给科技团队;财政资金给予最高2000万元入股扶持,完成预期目标给予核心团队最高70%股份奖励。
健全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结合重点培育的行业需求,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措施,把市场和企业对人才的认定作为重要参考,更加注重专业技能水平和业内声誉。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及其团队等在芜创业创新。鼓励院校采取灵活用人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特设岗位和流动岗位,自主引进一批掌握国内外领先技术和教学科研成果的特殊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实行聘用管理。对高校学科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研究型人才、管理人才、科技中介人才,享受芜湖市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统筹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对在我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省“特支计划”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创新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合芜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平台,推动简政放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市场化、社会化评价和认定人才的新机制。强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专业属性,对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高级职称时,将个人的主要业绩、能力和贡献作为主要依据,对论文、外语等不作硬性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所自主开展人才评价。
建立市校与校企合作新机制。建立芜湖市与驻芜高校会商对接机制,重点支持高校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以及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共建共享科技、人才等资源;与驻芜高校签订个性化高层次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促进校企人才自由流动。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支持市属院校增设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任职,并放宽相关条件。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市属院校从事应用类专业教学的教师和科研院所应用科技类人员,拟评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原则上应在任职期间累计有1年以上企业或基层一线工作经历。
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推进“工学一体”就业就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训。促进技能人才评价政策与专业技术评价相衔接。大力发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从中职到高职直至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的互联互通,拓展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通道。
创新外籍人才服务机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外籍人才管理服务队伍,开通永久居留“直通车”,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对外籍人才提供一对一私人定制咨询服务;建立外管数据库,实现移动警务外管数据库共享。
创新外籍专业人才居留与出入境便利管理机制。对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随迁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申请办理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对入选“千人计划”的外籍人才,可直接向公安机关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入选“外专百人计划”的外籍人才,可直接申办有效期为5年的居留证件,其中已在中国连续任职满4年且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的,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建立临时出国管理新机制。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对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学习交流手续办理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新通道。
2.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的改革举措,不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编制技术创新发展规划,政府创新资源围绕企业规划的研发需求进行部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对科技小巨人给予最高400万元委托贷款,完成目标考核的,委托贷款转为财政补助。建立创新规划专家咨询组,咨询组中产业专家、企业家占比不低于50%。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提高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在技术、管理、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构建企业创新网络基本架构。
鼓励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在本地化配套、共性技术攻关、行业议价、产业链金融、出资(技术)入股等方面加强合作。
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并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现有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的再建设和维护支持;主导或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增强国家层面和行业内话语权。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共性研发创新平台,为上下游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搭建专利有偿共享平台,服务于行业内中小企业产业化发展。重点打造若干创新研发平台:机器人研发平台,埃夫特在完成CMA、Evolut等海外机器人公司并购基础上,建立北美、欧洲2个研发中心,建设工艺云平台。通航产业研发平台,依托中电科钻石飞机和航瑞动力公司,打造通用飞机和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研发平台。微电子研发平台,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学者领衔、国际领先的太赫兹项目技术团队,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合作成立联合工程中心,建设太赫兹芯片产业化研究平台。智能汽车研发平台,依托奇瑞与百度联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平台。新药创制产业研发平台,依托医学科学突破性研究成果,促进一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长江医学科学院。增强现实公共研发及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平台 内容 终端 应用”的AR服务系统,打造芜湖国际增强现实产业园。另外,在互联网 物流、坚果类电商、智慧城市、农业大数据、污染防治创新型纳米环保材料、全球农业装备电商及智慧农业、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支持建设一批高端研发平台,加强动态管理和政策扶持,更好发挥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研究制定重大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政策,积极支持突破创新产品示范应用瓶颈。
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制订短期和中长期品牌建设规划,推动品牌建设,健全品牌建设体系,持续提升品牌质量和企业创新能力,对获得各类品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和公益类地方标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产业集群与政府、产业联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激励和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团体标准。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和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益类地方标准、先进团体标准的单位和组织给予奖励。开展标准化组织建设,加快机器人和3D打印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推进芜湖市标准化研究和服务公益类科研技术机构建设,组建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建设芜湖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标准化标杆示范项目。大力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持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在人才引进、使用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做大做强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
3.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大力支持芜湖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协调支持以省市共建形式在芜湖设立国家级科研机构,加大新兴产业重大成果转化和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力度。
培育各类创业创新主体。促进科研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生、“草根”人员创业创新。支持驻芜高校院所在内部建立创业创新中心,向应用型深度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创业创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发展内部创业平台,衍生孵化一批创新项目或新企业。
建设创业创新高端服务载体。在三山区龙窝湖规划建设皖江产业创新国际交流中心(暂定名),打造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皖江技术贸易港”。在江北产业集中区建设长江科学城,承接健康医药、电子信息等研发平台和产业化。与安徽工程大学合作,在鸠江区建设国际工程师学院,采用国际先进的工程教育模式,重点设置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学科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工程师”。在鸠江区建设中德中小企业技术文化交流中心,打造一个服务于中德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业务合作平台。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德智能制造生态产业园和欧洲小镇,重点选取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轨道交通、汽车产业及光电信息等五大产业作为合作方向。在三山区建设中欧现代农机具创业创新中心,瞄准欧洲老牌农机具“隐形冠军”企业,吸引关键部件企业入驻农机具产业创新中心,研发生产产销对路的新型农机具产品。
鼓励建设“众创空间 创业苗圃 孵化器 加速器 产业基地”的梯级孵化体系以及投资 孵化一体化模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互联网 ”专业孵化平台。到2020年全市建设众创空间20个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开放高效、充满活力的众创服务平台。国有孵化器对在孵企业投资持股,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决策,简化向主管部门报备手续,允许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参股在孵企业。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出台大众创新创业奖补政策,明确众创空间各项优惠政策兑现程序,促进政策落地;认定青年创业产品目录库项目,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绩效考核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应用推广;出台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知名企业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众创空间建设。每年推荐20名“双创之星”参与省级评审,进行重点跟踪服务。
推动校地创业孵化合作,实施高科技创业“雏鹰计划”,举办创业大赛、专利大赛、创业项目推介会和创业项目成果展,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和跟踪扶持等服务。支持本市高校优秀毕业生优先在芜就业创业。支持高校建立创业咖啡、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学生创业交流、实训实践、项目孵化等服务平台。放宽市属院校学生休学创业年限,支持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
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大力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人力资源、法律顾问、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第三方机构,采用服务新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加强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等扶持。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
4.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大力支持驻芜高校院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评价、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创新改革举措。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设立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鼓励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初创型企业,引导基金不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投资形成的股权,按引导基金政策约定条件退出。
积极响应安徽开发投资基金和安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两支母基金发起、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集群。积极支持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合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设立天使投资基金、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各类天使投资人的投资活动,建立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基金集群,加快促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
允许国有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决策,采用市场通用的方法对投资企业或关键技术等进行价值评估,可在投资协议中对未来的奖励激励措施、转让方式、条件、价格及对象等进行事前约定;对符合条件的,退出时可按事前约定决策实施。鼓励国有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允许管理团队参股和项目团队跟投。对国有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以整体经营业绩、不以单个项目业绩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对科研、创业项目的评价允许一定失败比例,制定国有资本创新投入尽职免责政策。
健全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制度。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包括重大项目、自主创新能力、示范应用能力、研发投入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融资担保体系。融资担保服务范围实现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省级产业基地重点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信贷投入。
允许地方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和事业单位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自行确定。
支持市属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与分配,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支持高校院所中符合国家安全相关规定的科技人员离岗在芜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5.提升金融服务创新能力。
允许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信贷实行“尽职免责”,确保信贷资金快速流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尚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积极支持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民营银行,积极支持美的集团等企业法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大力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规范发展,为科技企业、科技孵化器等提供大型设备、精密器材等租赁服务。支持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丰富完善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有效支持新领域消费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推动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全部加入全国利率定价市场自律机制,成为基础会员;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引导符合条件的非银金融机构尝试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等业务,建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发展特点和金融需求,量身定制产品与服务。
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大力推广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通过征信中心、核心企业和银行的三方合作,实现应收账款自动推送与确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通道,借助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融资。
支持商业保理公司试点开展跨境保理业务。尽快出台商业保理企业开办外汇业务的实施方案,为出口企业国际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成功复制自贸区成功经验,稳步推进省商业保理业务在我市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建立银行服务科创企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为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创造良好条件。
完善税融通、过桥续贷政策,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金融支持服务。
促进科技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对接,加强优质科技型企业投资和分类辅导,培育更多上市挂牌资源,进一步完善上市挂牌奖补政策。
加快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县区全覆盖。
6.完善高层次开放合作体系。
引进境内外领军企业和研发机构。瞄准境内外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引进计划”,推动重大领军企业项目落地,对重大项目采用“一企一策”。
支持境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等来芜设立分校或研发机构,或与本市高校、院所、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等,联合开展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成果分享机制。
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支持高校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互联网 ”众包,通过互联网集聚资源,探索海外人才通过互联网等新形式参与本地项目研究。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探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共建合作园区。
鼓励本地企业到境外投资并购。对芜湖市企业直接到境外投资并购“隐形冠军”企业、研发机构,以及在国(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给予适当补助。
加快推进对德合作交流。推进中德(芜湖)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园和中德合作智能制造生态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推进芜湖德绍中德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中心建设;推进庞巴迪轨道交通车辆、大陆电子二期、博世汽车多媒体、中集齐格勒消防车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奇瑞汽车后市场合作、奇瑞资源回收和再利用合作、三安光电与德国合资合作、融捷信息与德国柔性显示技术合作等项目;推进海螺集团德国蒂森克虏伯合作项目;推进奇瑞投融资与德国迈世勒银行合作、奇瑞汽车认证合作项目,推动中欧国际物联网医学研究项目签约注册;推进埃夫特机器人对德合作;推进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中德教育合作,设立“双元制”高等职教专业。创建中德农业合作示范基地;推动设立中德产业合作基金、中德小企业合作基金。利用德国工商大会、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德国使领馆等各种渠道及德国汉诺威展会等平台资源,开展对德精准招商。发展对德跨境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德国建立海外仓,利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对德跨境电子商务规模。
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功能,加快各类载体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走出去、打造优质国际品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重大技术装备进口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装备和重点项目建设发展。
7.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健全军民融合组织管理体系。成立领导机构,对全市军民融合工作实施统一领导,负责军民融合工作整体统筹和综合协调。研究建立军民融合需求体系,规范需求提报内容、程序和方法。建立“民参军”市场化服务体系。
组建军民融合产业联盟。促进联盟成员在技术攻关、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实验室、检测、认证等方面科技创新资源的协同利用,打通军地信息交流共享渠道。建立军民用科研项目、技术等对接平台,促进双向选择和定价交易。
充分发挥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〇工厂、中电科钻石飞机等优势骨干企业的技术研发优势,构建以航空产业为核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型微波技术、光电技术及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化平板检测技术为支撑的新型军民融合产业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照民航147部设立航空维修培训机构。对以军民融合为核心特征的新设企业或新研产品出台奖励资金等扶持政策,推动军工人才、技术、装备等优势与灵活的体制机制、先进的市场理念相融合。
支持军工企业加快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军工企业以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技术参与合资合作。引导和支持有实力、有优势的非军工单位参与军工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动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和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发挥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军民融合。
探索军地人才在高校、院所、企业间双向流动的管理办法。支持在芜军工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军地共建航空类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8.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着力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政策环境。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积极探索财政科技资金扶持方式,加快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推动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评价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承接省政府赋予的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机制区域试点任务,打造集中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案件的有效移送。推进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建设,将故意侵权、屡次侵权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信息录入社会信用记录。
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专利、商标、著作权建设和标准化战略工作,加快专利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进各类综合性和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建立皖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和专利运营中心;完善区域知识产权评估、托管和流转体系,探索知识产权助推质押贷款、股权交易、上市融资新模式。
9.促进本市院校转型发展。
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皖南医学院培育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努力冲击“一流学科”。支持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安徽杨子职业技术学院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民办高等教育品牌,探索民办应用型高校发展新模式;继续深化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升办学层次。
鼓励中高职院校兼并重组,与国内外名校对接合作,改革人事管理、利益分配制度,打通中高职、专本科、专业硕士之间的关联通道,扎实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打造“职教名城”;支持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和质量监控制度。通过整合资源、专业调整,建设航空职业技术学校、现代农业机械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行业特色型院校,以产业、行业、职业等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市场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支持在芜各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弹性学分制为主线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
支持芜湖开展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改革试点,推动技工教育发展,更好满足技能型人才需求。
以上改革举措,市直有关部门要与省直有关部门对口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提出可行的路线图、时间表,在拟解决问题、需完善的法规或政策、可推广程度、进度安排等方面细化。全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考核评估,督促改革落实到位,并及时总结改革试验经验上报省委、省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加快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化顶层设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制度,系统研究解决创新改革涉及的重大事项,加强协调组织和督促任务落实,做好改革试验成效评估和成果推广应用示范。
(二)营造宽容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创新改革的激励和容错机制,坚持将创新驱动发展融入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环节,真正让创新成为各项工作的重要评判标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大力营造勇于探索、敢于冒尖、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发展氛围,对依照规定程序决策、个人勤勉尽责,且未牟取私利、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在绩效考核中不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做负面评价,不追究相关责任。
(三)细化目标责任。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对接,争取更多授权和指导;深入研究制定市级层面各项配套政策、推进措施和操作细则,明确进度安排,保障改革事项快速落地实施,早日发挥成效。建立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高校院所负责人组成的创新改革试验专家咨询团队,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保障。
(四)严格评估考核。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对各有关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阻碍创新改革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自我评估、双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把各项改革成果巩固好、发展好,进行认真总结,使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信息来源: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