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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农村沼气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7    浏览次数:4

新农办环〔2013〕4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了解2008年以来农村沼气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我们制作了“     地(州、市)农村沼气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调查表”(见附件),请详细核实你地区情况,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有关数据。

  各地如有尚未实施的项目,需要调整到其他项目的(仅限于农村沼气工程专项内部之间调整,如将户用沼气调整到大中型沼气工程等),可提出调整意向,详细说明拟调整沼气项目的类型、年份、规模、资金及原因。

  以上材料务必于6月8日前经地州农业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农业厅农村环境保护与能源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农村能源工作站邮箱:xjncny@163.com。

  联系人:史雷振

  电话:0991-8557680

  附件:      地(州、市)农村沼气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调查表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6月6日

  地(州、市)农村沼气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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