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办环〔2013〕4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了解2008年以来农村沼气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我们制作了“ 地(州、市)农村沼气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调查表”(见附件),请详细核实你地区情况,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有关数据。
各地如有尚未实施的项目,需要调整到其他项目的(仅限于农村沼气工程专项内部之间调整,如将户用沼气调整到大中型沼气工程等),可提出调整意向,详细说明拟调整沼气项目的类型、年份、规模、资金及原因。
以上材料务必于6月8日前经地州农业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农业厅农村环境保护与能源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农村能源工作站邮箱:xjncny@163.com。
联系人:史雷振
电话:0991-8557680
附件: 地(州、市)农村沼气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调查表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6月6日
地(州、市)农村沼气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