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农科〔2013〕5号
各州、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有关州、市水利局:
为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申报程序
(一)奖励在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10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各州(市)推荐
申报项目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州市农业局牵头组织。请各州市农业局会同畜牧、水利等部门,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申报推荐程序,协调配合,做好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为《奖励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全套材料(原件)1份。要求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切勿另加封面)。申报一、二等奖的项目另附申报书27份,申报三等奖的项目另附申报书2份(另附申报书可以是复印件)。
(二)申报书、完成人情况表、应用证明格式请从“云南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格式下载。申报材料除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可是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必须打印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须用A4纸)。
(三)各行业申报材料由州市农业局统一组织报送。请各州市农业局于2013年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全部申报材料及《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州市报奖项目汇总表》报送省农业厅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公室,并同时报送《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州市报奖项目汇总表》和报奖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推荐申报项目数不得超出分配名额,申报奖项必须进行初审排序。畜牧、渔业及热区等机构分设的州市,州市农业局要统筹兼顾各行业的名额分解及排序;
(二)全套报奖材料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涉密项目管理规定,申报材料中不得有涉密内容。
(三)报奖项目名称必须符合《奖励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要求,准确反映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不得写成典型材料或工作总结的题目。
(四)申报单位和完成人必须符合《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完成人中县乡科技人员比例要符合有关要求。同一个人同一年内不得作为两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五)报奖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按照《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主要参数须取2012年的数据。无相关技术评价证明的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湘云 徐腾华 电话:0871-65749404
电子邮箱:ynsnytkjc@163.com
云南省农业厅
2013年1月23日
附件1
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名额分配表
州(市) |
农技推广奖项目数 |
备 注 |
昆明市 |
8 |
|
昭通市 |
8 |
|
曲靖市 |
9 |
|
楚雄州 |
7 |
|
玉溪市 |
8 |
|
红河州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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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 |
7 |
|
普洱市 |
8 |
|
西双版纳州 |
3 |
|
大理州 |
9 |
|
保山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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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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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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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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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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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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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州市推荐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分配指
标数,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土肥、植保等在内。
其他附件下载填报:云农科 [2013] 5 号1填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