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5    浏览次数:2

 

 

云农科〔2013〕5号

各州、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有关州、市水利局:

  为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申报程序

  (一)奖励在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10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各州(市)推荐

  申报项目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州市农业局牵头组织。请各州市农业局会同畜牧、水利等部门,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申报推荐程序,协调配合,做好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为《奖励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全套材料(原件)1份。要求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切勿另加封面)。申报一、二等奖的项目另附申报书27份,申报三等奖的项目另附申报书2份(另附申报书可以是复印件)。

  (二)申报书、完成人情况表、应用证明格式请从“云南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格式下载。申报材料除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可是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必须打印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须用A4纸)。

  (三)各行业申报材料由州市农业局统一组织报送。请各州市农业局于2013年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全部申报材料及《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州市报奖项目汇总表》报送省农业厅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公室,并同时报送《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州市报奖项目汇总表》和报奖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推荐申报项目数不得超出分配名额,申报奖项必须进行初审排序。畜牧、渔业及热区等机构分设的州市,州市农业局要统筹兼顾各行业的名额分解及排序;

  (二)全套报奖材料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涉密项目管理规定,申报材料中不得有涉密内容。

  (三)报奖项目名称必须符合《奖励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要求,准确反映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不得写成典型材料或工作总结的题目。

  (四)申报单位和完成人必须符合《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完成人中县乡科技人员比例要符合有关要求。同一个人同一年内不得作为两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五)报奖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按照《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主要参数须取2012年的数据。无相关技术评价证明的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湘云   徐腾华  电话:0871-65749404

  电子邮箱:ynsnytkjc@163.com

  云南省农业厅

  2013年1月23日

 

附件1

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名额分配表

州(市)

农技推广奖项目数

备   注

昆明市

8

 

昭通市

8

 

曲靖市

9

 

楚雄州

7

 

玉溪市

8

 

红河州

9

 

文山州

7

 

普洱市

8

 

西双版纳州

3

 

大理州

9

 

保山市

5

 

德宏州

4

 

丽江市

3

 

怒江州

3

 

迪庆州

2

 

临沧市

7

 

注:各州市推荐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分配指

标数,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土肥、植保等在内。

 

 

其他附件下载填报:云农科 [2013] 5 号1填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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