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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2    浏览次数:3

  玛纳斯县、库尔勒市、墨玉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要求,为了解各县市试点工作进展,交流和宣传各县市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深入开展,从今年8月起正式实行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

  试点县市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收集记录试点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信息报送范围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先进人物和事迹等。

  二、信息报送要求

  1. 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不讲空话套话,字数不限。

  2. 试点县市指定一名信息报送联络员,专门负责做好本县市稿件编写和上报工作。请将联络员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于7月26日前报送至农业厅科教处邮箱(见联系方式)。

  3. 从8月开始,试点县市将审核后的稿件于每月月底前报送至农业厅科教处邮箱,稿件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娟

  电  话:0991-2865898

  邮  箱:xjnytkjc@163.com

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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