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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天津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2011-2015年)》总体部署,经研究,拟开展2012年天津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一项;

  (2)获得菲尔兹奖、何梁何利奖等国际、国家著名奖项的获奖人,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获得者;

  (3)参加过遴选,并成为院士有效候选人。

  二、申报办法

  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单位按隶属关系推荐申报。非国有经济单位由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日。市科委基础研究处负责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填写《天津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与申报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董怡

  联系电话:27115753

  附件:《天津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表》

  2012年2月27日

附件:天津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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