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9    浏览次数:3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专利代理机构: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导向,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我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负责组织推荐本省参评专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分配

  我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6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副省级城市的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2项。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我省有两家企业)。

  二、推荐项目要求

  1.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 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1. 项目资料一式一份,用U盘/光盘储存,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2. 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者模型。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4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事项

  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2.各市(地)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专利代理机构要动员专利权人积极参评。

  3.由于有项目名额分配的限制,请充分利用好我局与哈尔滨市局的名额。

  4.我局将对申报参评专利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史 记 张少军

  联系电话:0451—82627634 87589223

  电子邮箱:hljzlglc@126.com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3月2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