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宣发〔2013〕76号
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局、教育局、文化局,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3年5月31日
关于加强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快“美丽宁夏”建设步伐,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宁政发〔2012〕5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十二五”规划关于改善生态环境和构建“两型”社会的目标任务,现就加强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环境宣传教育要引导公众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切实增强生态危机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养成良好的生产、消费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使全社会把保护生态环境变为自觉行动。
(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的客观需要。多年来,我区通过大力实施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生态环境状况进入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新阶段。但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生态环境依然脆弱,节能减排约束增大,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任重道远。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需要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环境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的强度和频度,增强各地各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全社会统一认识、群策群力,统筹推进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均衡发展,对推动和谐宁夏、富裕宁夏、美丽宁夏、生态宁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提升生活质量,是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环境保护作为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受到高度关注,舆论引导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增加。扎实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是顺利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环境宣传教育要紧紧服务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局下行动,科学规划,加速布局,不断巩固传统宣传阵地,拓展新媒体舆论阵地,为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心任务,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深入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倡导生态文明,在全社会形成热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风尚,努力促进全区人与自然相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自治区“两大战略”和“两区”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构建政府主导、各方配合、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环境宣教大格局,健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环境新闻报道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环境友好创建活动持续深入,环境文化不断繁荣,各级领导环境意识与科学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不断提升,公众环境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环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环境新闻宣传工作
1.发挥环境新闻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宣传部门组织环境新闻报道要切实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策划、组织和开展环境保护新闻采访报道,及时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行动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要新闻媒体要正确把握环境新闻宣传导向,主动开设专题专栏,组织策划优秀选题,组织采编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围绕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报道,引导公众客观看待环境问题。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批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要加大对环保舆情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对舆情分析研判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的专门机制,加强对环保舆情的监测与分析,及时、准确收集环境舆情动态,落实环境舆情报送工作制度,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遇有突发事件,加强与应急办和媒体的密切联系,做好环境应急与舆论引导工作,为环境保护事业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氛围。
3.加强环境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结合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利用各级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定期召开环境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和记者恳谈会,向新闻媒体通报环保工作,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完善新闻采访制度,规范落实新闻采访活动,积极受理媒体采访申请,为媒体记者报道环境新闻事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等载体,及时组织发布,使公众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动态。
(二)深入推进公众环境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环境主题日宣传活动。要以“ 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 地球日”、 “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为契机,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联合宣传、教育、文化、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精心设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样、公众喜闻乐见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2.扎实开展环境友好创建活动。要广泛加强与宣传、教育、民政等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抓好教育基地、社区、学校、企业等环境友好创建活动,推动环境友好创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积极开展环境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机关、进军营等“六进”活动,使环境宣传教育不断向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渗透,促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高。加强环境文化建设,精心打造一批参与广泛、吸引力强、可长期开展的宣教项目,推出一批优秀的环境图书、剧目、照片、音乐、公益广告、专题影视片等环保作品和文艺精品。
3.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实施公众环境宣传教育的有利时机和切入点,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生态理念,培养农民环保意识。采用环境保护电影进村、环境保护文艺下乡,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入户、环境保护标语上墙以及设立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以乡镇干部、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主要力量,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员队伍。探索农村环境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组织开展群众听得懂、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4.加大环境教育培训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协调,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党校、行政院校教学内容,安排一定比例的生态环境教育课,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意识,提升绿色决策能力水平。加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的生态理论学习和环保实践课外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组织力量编写全民环境教育大纲和教材,加强环境教育师资力量建设,做好环境教育专、兼职教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大对企业法人、职工的环境教育培训力度,引导企业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理念,渗透到广大企业。加强对各类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志愿者等人员的培训,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环境监督体系。
(三)构建环境宣传教育评价考核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环境保护整体工作目标,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制定环境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办法,在自治区环境教育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定期对环境教育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各地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奖励制度,对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媒体及记者、环境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适应环境宣传教育要求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党委、政府引导和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自治区环境教育委员会的作用,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定期研究部署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计划,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把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能力。采取专家讲座、外出参观学习等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阔宣教人员视野,拓宽工作思路,推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落实编制,配齐人员,确保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运转。
(三)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各地要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不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力争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列出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环境教育工作,保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