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铜冶炼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8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铜冶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29号),部原材料司印发了《关于开展铜冶炼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14]306号,见附件)。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所属铜冶炼企业开展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并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于2014年7月31日(周四)18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附区县主管部门意见及电子文档反馈我委,由我委统一汇总审核后转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

    (联系人:金叶;联系电话:23112655;传真:63584605;电子邮箱:jinye@shei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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