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培育条件、培育方向、工作流程等要求,做好所属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电子表格请自行到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各单位申报材料务于3月21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逾期报送、资料不齐或纸件和电子件内容不一致,均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所推荐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机构申请书》(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申报机构《申请书》中涉及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工作人员资质证、重大知识产权服务合同(涉及商业秘密部分自行隐去)、承担政府项目结题书、奖励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统一用A4纸)。申报机构材较多的请自行装订成册。
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程序组织初评和推荐工作。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3月9日
联系人:对外合作与规划发展处 陈柏峰
电话:0451-82642959
传真:0451-82605009
邮箱:11497137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