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经费安排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发展处,0571-87054812。
省财政厅科教处,0571- 87058458。
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省科技厅监察室, 0571-87055848。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
电子邮箱:zjxxj@139.com。
附件:2016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经费安排明细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