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支持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3

  今年初,我省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了《四川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复函省政府,支持四川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同意将四川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纳入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在清洁能源重大项目、产业政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能源局指出,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一要制定明确的清洁能源利用目标,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力争到2030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0%。二要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互补供应体系,积极推动雅砻江、大渡河等龙头水电站建设,规划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形成水、风、光互补运行的现代化电力系统。三要着力推广终端电力应用工程,加强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加快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柴、以电代油,大幅增加电力消费。四要加快建立市场化的能源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序放开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公益性调节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和配售电业务。加快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清洁能源管理机制,保障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消纳。

  来源:能源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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