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面向社会购买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4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效用,我委于近期启动了2017年度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项目遴选工作,目前,项目征集工作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项目评审模式,优化评审流程,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就购买项目第三方机构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八包,共安排经费 19.8万元,包括:

  第一包:基础能力和重点领域制造能力提升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约250个,安排经费3.3万元。

  第二包:煤炭安全信息化改造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约20个,安排经费1万元。

  第三包:非煤安全信息化技改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约40个,安排经费1万元。

  第四包: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工程专题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成长性小微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项目等三个支持目录,项目约360个,安排经费4.5万元。

  第五包:智能制造工程专题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包括智能制造项目、工业机器人应用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等三个支持目录,项目约250个,安排经费3万元。

  第六包:绿色制造工程专题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约240个,安排经费3万元。

  第七包:服务型制造工程专题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包括“互联网 ”制造、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两个支持目录,项目约60个,安排经费1.5万元。

  第八包:电子信息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工程专题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包括电子关键元器件及智能终端、云计算大数据及信息消费、软件产业化等两个支持目录,项目约170个,安排经费2.5万元。

  二、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所有第三方机构均应满足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各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分别如下:

  第一包

  1.评审机构是经国家资格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为甲级工业领域专业性咨询机构,咨询专业涉及机械、化工、医药、轻工、纺织等行业。

  2.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服务领域涉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无不良记录。

  3.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4.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5.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

  6.主持或参与过项目评审的从优。

  第二包

  具有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第三包

  1. 具有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3. 非本次咨询评估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

  第四包

  1. 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技术咨询、评估咨询。

  2. 是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 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不限资格等级,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注册地在合肥以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在合肥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且以总公司名义投标。

  5.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肥的一处办公场所拥有专用会议室,可满足项目评审需要。

  6. 评估机构现有员工(缴纳社保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者不少于10人。

  第五包

  1.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组织。

  2. 从事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报告、评估咨询,相应咨询成果不少于10项,无不良记录。

  3.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4. 主持或参与过项目评审的从优。

  5. 专职从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具备智能制造领域副高以上职称5人以上,提供人员清单,并后附社保证明及职称学历证书。

  6. 对装备制造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装备制造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

  7. 掌握现代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

  8. 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

  9. 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10. 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不得泄露项目评审情况。

  第六包

  1. 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熟悉国家节能环保法规政策,具有热能、机械、自动化、环境工程、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人以上(包含2人)。

  3. 具有完成绿色制造工程项目评审的组织驾驭能力。

  第七包

  1. 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或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 具有开展评审工作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3. 从事制造业与信息化相关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服务范围包括编制发展规划、项目报告、评估咨询,相应咨询成果不少于10项,无不良记录。

  4. 专职从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0%,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咨询单位执业。

  5. 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6.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7. 主持或参与过项目评审的从优。

  第八包

  1. 取得国家资格认定的电子、通信、信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领域资质单位。

  2. 开展电子、通信、信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领域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

  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5. 主持或参与过项目评审的单位从优。

  6. 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7. 有专职从事咨询业务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8.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

  三、第三方机构服务要求

  1. 配合专题牵头处室(项目承办处室)制定专家评审方案。

  2. 在省经信委驻委纪检组的监督下,在省经信委企业云平台专家库系统抽取行业、技术、财务管理专家;自身安排相应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

  3. 按照专家评审总体方案组织开展对应项目集中封闭评审,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评审结果,提交分项目评分排序表和评审工作报告。

  4. 其他与项目评审有关的事项。

  5. 第三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违反委托协议和工作方案的规定。

  (二)公正组织评审,不得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三)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评审结果、评分排序表和评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应当保密的评审情况。

  (四)不得利用承担项目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得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妨碍项目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四、第三方机构人员要求

  1. 第三方机构要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建立项目小组,包括1名总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且均为固定人员,要求遵纪守法、高度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2. 第三方机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省经信委同意后方可更换。

  3. 第三方机构项目人员要全力投入项目评审整个实施过程,以协助完成项目评审各项工作为先,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事务而影响项目评审工作。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服务项目分为八个包,第三方机构只可报名其中一个包。

  2. 本次服务项目每包安排经费固定,第三方机构报名时按照固定经费报价,超过或不按照固定经费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安排经费主要是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和自身安排专家所发生的费用。

  3. 第三方机构报名时须提供公告第二项对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告第三项对服务要求的书面承诺材料,公告第四项人员名单及书面承诺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4. 报名时间:报名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一正两副,标注申报包别)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5:30前到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707室姚世强处递交,逾期不受理。

  4. 评价确定时间: 2016年11月11日下午3:00正式开始评价,地点: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701室。参加评价的报名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5. 评价确定方式:省经信委将组成评价小组对报名的第三方机构资格、服务要求、人员要求等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第三方机构达到或查过两家时将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承接主体。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省经信委财务处:姚世强   电话:0551-62871810

  第一包

  省经信委技改处:王迎光   电话:0551-62871852

  第二包

  省经信委煤炭办:潘磊    电话:0551-62871771

  第三包

  省经信委非煤办:陈国安   电话:0551-62871744

  第四包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苏凯  电话:0551-62871814

  第五包

  省经信委装备处:叶玉律   电话:0551-62871868

  第六包

  省经信委节能处:卢成建   电话:0551-62871724

  第七包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谭昱国 电话:0551-62871843

  第八包

  省经信委软件处:宫纯文   电话:0551-62878852

  七、网上公告查询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