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公告

发布日期:2013-02-28    浏览次数: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发生类似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豫安委〔2010〕18)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如下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挂牌督办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

 

  附件

  挂牌督办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013年2月1日19时05分,周口市新建客运站售票厅顶部,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豫安委督〔2013〕4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日19时05分,周口市新建客运站售票厅顶部,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发生坍塌。该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依据河南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豫安委〔2010〕18号),省政府安委办决定对你市“2·1”建筑物坍塌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周口市政府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进行事故查处。按照省政府安委办较大事故挂牌督办程序规定,在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批复之前,应向省政府安委办征求意见,并将“2·1”事故调查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省政府安委办,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批复结案,并负责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文件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安委办备案,并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部门向社会全文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电 话:0371-65866892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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