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2

nStyle>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省农垦、森工总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局机关各处室,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省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nStyle>  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4.26”宣传周活动方案。宣传周期间,我局将通过媒体开展专版、专题宣传,并在局网站设立宣传周专栏,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及有关活动以图文形式进行宣传报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nStyle>  一、主要内容

nStyle>  (一)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农垦、森工)局,报送本地区的宣传周工作方案,并根据宣传周活动主题开展活动,宣传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成效、推进措施、典型案例及宣传周期间的主要工作、活动及活动结束后的总结等。

nStyle>  (二)本局机关各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可根据分工职责,重点结合本届宣传周的活动主题和国家局的要求,开展活动并展示分管工作的进展、成效、经验、典型事例、推进计划、工作措施及宣传周期间的主要工作、活动等。

nStyle>  二、工作要求

nStyle>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根据国家局的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重点聚焦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服务活动。

nStyle>  (二)强化宣传,挖掘亮点。重视稿件的新闻宣传效果。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选取亮点,准确、鲜明、凝练地总结概括工作成效、事件、经验等,确保稿件质量,力求扩大影响,为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发挥积极作用。我局将选取部分优秀稿件报送政务信息、媒体信息,形成上下联动,立体宣传的格局。

nStyle>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地要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认真搞好总结,把本次活动的做法、体会、亮点和取得成效及时报送给省知识产权局。

nStyle>  三、有关事宜

nStyle>  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农垦、森工)局的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415日之前报送,宣传周活动总结请于430日前报送。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农垦、森工)局,局机关各处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活动期间的工作及宣传稿件请在宣传周活动期间随时报送。稿件通过各市地及局机关各处室子站上传,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局综合协调处。我局设立的宣传周网络专题将按来稿先后及稿件质量等陆续刊发。稿件报送情况将作为评价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

nStyle>  联 系 人:张雅欣

nStyle>  联系电话:0451-82608028

nStyle>  电子邮箱:hljipoggy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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