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区域内现代农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区农业现代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种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自治区各涉农专项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自治区农业厅会同财政厅组织了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在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地州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初审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拟认定以下12个县(市)为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予公示:
霍城县、福海县、乌苏市、博乐市、玛纳斯县、鄯善县、库尔勒市、新和县、麦盖提县、阿克陶县、洛浦县、哈密市。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8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991—8565179。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