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发改投资〔2013〕1034号
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国家安排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100万元(发改投资〔2013〕1055号),支持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用于县级(含县级市、市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范围为仅有服务机构,但没有服务设施;或服务设施经过鉴定属于危房,以及现有服务设施面积严重不足的地区。
二、各地要抓紧开工建设,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用好中央投资,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留缺口,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三、本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一次性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等。
四、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公开的项目应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