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计划2013年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计划
全区各地州报首席专家1名、培训专家1名、学位提升1名。全区各县市报首席专家1名、培训专家2名、学位提升1名。
二、资格条件
首席农技专家人选:农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职称。5年以上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当地有影响,具有权威,有实践经验,近2年承担重要农技推广任务、经历、成果。
培训专家和学位提升人选:从事农技推广10年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地州、县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自治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做出重要成效的自治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技术人员。
三、报送时间
2013年计划任务时间紧,请各地州农业局以地州为单位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县确定首席专家、培训专家、学位提升三方面计划的人选,填写表格于9月15日以前报送农业厅。首席农技专家同时填写申请报告、计划书,一并提交。(详见附件:1、2、3)
联系人:唐胜军 0991-2889060;刘娟 0991-2865898 邮箱:xjnytkjc@126.com
四、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厅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组织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验收,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各地、县农业局要结合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发挥首席农技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整体功能,推动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制度到位。
2.强化财力保障和资金监管。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快项目执行,通过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
3.提升服务效能。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新机制,开展“农民满意农技员”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4.及时总结宣传。认真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宣传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优秀农技员的先进事迹。
附件1:自治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计划2013年工作方案
附件2:⑴首席农技专家申请表;⑵首席农技专家2013-2014推广计划书。
附件3:培训专家和学位提升人选登记表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