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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7    浏览次数:1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和促进新兴学科形成与产业关键技术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卓越的创新团队,带动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启动2012年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均可申报。每个独立法人单位限报1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工作在科研一线,科研水平和成绩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国际视野,近5年取得过突出成绩,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
  
  3、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北京”建设发展导向,在本领域内具有引领性,有望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或填补国内研究空白;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转化基础,可预期实现产业化规模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近3年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具有出色的科研项目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5、企业推荐的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成果转化实践经验,能够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企业拥有核心技术,产品处于中试阶段或实现产业化。
  
  6、善于团结带动科研人员开展集体攻关,拥有一支开放合作密切、梯次结构合理、人才数量充足、创新能力强、产学研结合成绩显著的优秀创新团队。
  
  (二)申报人员的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
  
  2、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合理,中青年骨干为主,35岁以下成员不低于50%。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下载并填写《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表》(见附件1),按照要求附相关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六份。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及相关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项目任务下达通知的复印件。
  
  3、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封皮及目录的复印件。
  
  4、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5、专利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材料应签章齐全,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一并报送。
  
  2、集中受理时间、地点与联系人
  
  时间:2012年4月23日-27日(9:00-17:00)
  
  地点: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216室(邮编100088)
  
  联系人:程继川电话:8200335282003359

 

  附件: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表.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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