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30    浏览次数:1

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各州(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利技术转化实施的引导和扶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根据《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求

  1.项目属于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以及生物、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的专利技术是近3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有效,无法律纠纷。

  2.项目必须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支持对象主要为云南省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它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盈利且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实施项目所必要的技术、人才、资金和设备条件。

  (三)申报名额

  项目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州(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省知识产权局,除滇中产业新区、昆明市外,其余15个州(市)原则上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15年度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统一申报,通过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ynipo.gov.cn)登录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各项目申报单位首次登录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项目时,需先通过该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取账号及密码。

  (二)填写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3.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实用新型专利还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4.对取得独占实施许可的专利,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在线审核

  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除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外,所在州(市)知识产权局通过网络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及时反馈项目申报单位。

  (四)纸质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经省知识产权局最终审核并同意受理后,由申报单位登录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1式2份,本单位盖章并送所在州(市)知识产权局或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五)申报开放及截止时间

  2015年3月10日开放网上申报,4月10日截止网上申报,4月17日截止受理纸质材料。

  (六)准备工作

  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书填写内容的准备工作,项目申报书模版请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转化实施栏”查阅下载,系统操作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请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下载)。

  三、技术支持及服务人员电话

  云南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李俊,0871—63133894。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安建民,0871—63111420。

  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邮编:650051

  特此通知。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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