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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自治区科研机构创新管理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2

  自治区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自治区科研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科研管理创新,促进新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13年9月16日至29日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管理学院举办自治区科研机构创新管理专题研讨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人数

  自治区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含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内设科研管理部门的领导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科研管理骨干,共40人。

  二、培训内容

  根据科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围绕科研机构管理创新和专业化能力建设,结合科研机构改革、创新的理论与实践,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考察交流等形式,探讨科研机构发展的思路和方法。

  (一)专题讲座

  科技政策与科技体制改革、科研院所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思考、新形势下政产学研用结合途径与机制、西部地区科技发展的思路与思考、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与战略控制、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机制与政策、科研质量管理与评价、科研院所创新文化建设与思考、科研人员心理调适等。

  (二)体验式培训:结合培训内容,组织学员到北京具有典型意义的科研院所进行考察和调研,并就相关主题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三、培训形式

  邀请有关研究机构、高校、国家部委的专家、学者及领导授课,以课堂教学为主,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座谈讨论、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结合培训内容,组织学员进行考察、调研并完成作业。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9月29日(9月16日报到,9月29日离校)

  培训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院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地铁1号线玉泉路站西北口)。

  五、培训费用

  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考察费由自治区科技厅专项支付,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自理。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按照培训要求组织报名。参训人员审批程序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请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二)各单位选派参训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临时不能前往的,不得调换,名额自行取消。统一乘机前往北京的学员自行预订9月16日上午9:50由乌鲁木齐至北京的南航CZ6901航班,校方安排接机。

  (三)9月11日前将学员登记表(附件2)以传真方式发至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报名,学员持学员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和2张2寸照片报到,生活用品自备。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嘉银(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电  话:0991-3680704     手  机:13579266190

  传  真:0991-3833864

  冯映林(中科院大学科技管理学院)

  电  话:010-88256706、88256617

  手   机: 13910080779

  附件:1.2013年自治区科研机构创新管理专题研讨班名额分配表

  2.2013年自治区科研机构创新管理专题研讨班学员登记表

自治区科技厅

2013年8月27日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学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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