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4-09-09    浏览次数:2

  一、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何时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4〕53号)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纳税人购买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4号)已经公布,可以在工信息部、国税总局和上海市税务局的网站进行查询。

  二、 是否所有新能源汽车均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方可享受相关免税政策:

  一是必须是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辆,所提供的车辆合格证明的电子信息必须具有免税标识;

  二是购置时间为2014年9月1日(含)以后的车辆,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开票日期在2014年9月1日(含)以后的;

  三是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市申请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应当到哪里办理?

  为方便纳税人,本市新增了新能源汽车免税办理机构。具体如下: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车辆购置税曹杨征收所)

  地址:千阳路220号(近同普路)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第二十五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车辆购置税周浦征收所)

  地址:沪南公路2638号(三考场)4号楼

  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第四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安亭征收点)

  地址:安亭镇墨玉路68号

  四、申请办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需提供哪些资料?

  (一)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内地居民:

  (1)本市户籍:内地《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外省户籍:内地《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3)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含有中文姓名的证件)。

  4.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国产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电子信息需标注免税标识)。

  2.进口车辆(以下三项均需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2)《车辆一致性证书》。

  (3)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专用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电子信息需标注免税标识)。

  (三)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和报税联原件)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进口自用车辆:《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海关《征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需要注意的是:

  纳税人申请免税时,所提供的车辆合格证明的电子信息必须具有免税标识,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五、 将新能源汽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申请主体是谁?

  由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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