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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7    浏览次数:2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申报工作,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二、选拔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已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申报的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五、申报材料
  
  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一式五份,申报表需附电子版。
  
  以上材料及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由单位统一报送。
  
  受理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9:00-17:00。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紫竹桥西北侧、八一剧场对面)11层东区人才系统研究部,邮编:100089。
  
  联系人:栾鸾、马兴
  
  联系电话:68713676、68486471转6310、6606
  
  E—mail:kjxxjh@163.com 

 

  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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